[发明专利]花爆引火线药物添加剂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86496.5 | 申请日: | 2009-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73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发明(设计)人: | 颜日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颜日芳 |
主分类号: | C06B23/00 | 分类号: | C06B23/00;C06C5/08 |
代理公司: | 宜春赣西专利代理事务所 36121 | 代理人: | 朱兵 |
地址: | 336000 江西省宜春市***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引火线 药物 添加剂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花爆引火线药物添加剂,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组份组成:羟丙基甲基纤维素30-45%、十二烷基硫酸钠20-35%、可再分散性乳胶粉20-40%。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花爆引火线药物添加剂,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组份组成:80-120目的羟丙基甲基纤维素40%、80-120目的十二烷基硫酸钠30%、80-200目的可再分散性乳胶粉30%。
3.一种花爆引火线制作方法,其特征是加入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添加剂,按如下重量配比步骤进行:
A:将经充分搅拌后的药物添加剂和水按3∶400-500比例制成溶液;
B:将A步制成溶液和制引火线基本原料按1-1.2∶1比例充分搅拌;
C:将B步制备的原料制备引火线;
所述制引火线基本原料是由氯酸钾和/或高氯酸钾与煤子灰按重量比为5∶3比例制成或者是由氯酸钾和/或高氯酸钾与杉木炭灰按重量比5∶3比例制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颜日芳,未经颜日芳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86496.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睫毛化妆组合物和包含两组合物的施加的方法
- 下一篇:显示驱动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