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方法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90400.2 | 申请日: | 2009-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80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发明(设计)人: | 秦耕;祝芳浩;杨建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M1/275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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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联系人 信息 共享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接收用户新增的联系人信息;
获取预先设置的共享所述联系人信息的号码;
将新增的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所述号码对应的移动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接收用户新增的联系人信息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用户设置的共享联系人信息的号码;
将所述号码存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用户新增的联系人信息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联系人信息是否合法,若是,则执行所述获取共享所述联系人信息的号码的步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新增的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所述号码对应的移动终端的步骤具体包括:
将所述新增的联系人信息生成vCard文件或者格式化为字符串;
将所述vCard文件或者字符串形式的联系人信息以短信、彩信或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所述共享所述联系人信息的号码。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断所述联系人信息是否合法时,包括判断联系人号码包含的数字个数是否符合电话号码的数字个数标准。
6、一种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联系人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新增的联系人信息;
共享联系人信息号码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设置的共享所述联系人信息的号码;
联系人信息共享模块,用于将新增的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所述号码对应的移动终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共享联系人信息号码设置模块,用于接收用户设置的共享联系人信息的号码;
共享联系人信息号码存储模块,用于将所述号码存储。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联系人信息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新增的联系人信息是否合法,若是,则所述共享联系人信息号码获取模块获取共享所述联系人信息的号码,所述联系人信息共享模块将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所述号码对应的移动终端。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系人信息共享模块具体包括:
联系人信息打包模块,用于将新增的联系人信息生成vCard文件或者格式化为字符串,
联系人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vCard文件或者字符串形式的联系人信息以短信、彩信或者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所述共享联系人信息的号码对应的移动终端。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权利要求6至9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的联系人信息共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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