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稻的药害解除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91805.8 | 申请日: | 200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48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8 |
发明(设计)人: | 孟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孟强 |
主分类号: | A01G16/00 | 分类号: | A01G16/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0080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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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稻 药害 解除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稻的药害解除方法,尤其是一种解除水稻的药害之后使其正常生长的方法。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农药为广大的农民朋友带来的好处很多,它可以有效的防止病虫害,从而达到增产的目的,但是在杀死害虫的同时也损害了人体的健康,很多致癌物质都出自农药之手。现在,市面上的农药大都已重金属含量较高为主,如果在收成之后的果实中农药未清理干净而被人类食用的话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估计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水稻的药害解除方法,它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技术方案是:对药害水稻采用益微、0.13%康凯、0.13%康凯等物质在兑入适量清水之后对稻田进行喷雾处理。
【具体实施方式】
对药害水稻采用400~580毫升/公顷(35~50毫升/亩)的益微喷雾,其喷液量为人工100~150升/公顷(每亩7~10升),而拖拉机喷雾机则为100升/公顷(7升/亩)以下,而飞机则为15~30升/公顷。一般在施药后的7~10天后便可恢复正常生长。
上述方案后需采用混用法:水稻苗床药害应采用益微250毫升/100m2+0.13%康凯15克再加水2~4升均匀混合后喷雾。
旱田和水稻本田发生药害采用30~50毫升/亩益微+2.5~3.5克/亩0.13%康凯喷雾,用水量7~12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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