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不锈钢器皿抛光液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92611.X | 申请日: | 2009-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18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7 |
发明(设计)人: | 赵四勇;向杰;易振华;杨凯珍;刘凤美;张宇鹏;刘师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23F3/06 | 分类号: | C23F3/06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千知化 |
地址: | 510651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不锈钢 器皿 抛光 | ||
1.一种不锈钢器皿抛光液,其特征在于该抛光液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组成:浓硫酸:45.0~68.0,85%磷酸:8.0~16.0,50%氢氟酸:20.0~40.0,苯甲酸、水杨酸或磺基水杨酸中的一种或两种:1.5~2.4,卤代烷基吡啶中的一种或两种:1.0~2.0和缓蚀剂中的一种或两种:0.6~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锈钢器皿抛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卤代烷基吡啶为溴代十六烷基吡啶、氯代十六烷基吡啶、溴代十二烷基吡啶或氯代十二烷基吡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锈钢器皿抛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蚀剂为邻二甲苯硫脲或六次甲基四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未经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92611.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