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93908.8 | 申请日: | 2009-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80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8 |
发明(设计)人: | 欧军辉;刘钟栋;陈肇锬;黎晓云;周光宗;曹利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15 | 分类号: | A23L1/015;A23L1/025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林丽明 |
地址: | 528311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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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使用 紫外线 微波 协同 杀菌 装置 | ||
1.一种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有中空腔体(2)的壳体(1)、安装于壳体(1)上用于封闭中空腔体(2)的门体(4),壳体(1)上安装有向中空腔体(2)内发射微波的微波产生装置(3)及控制装置(5),中空腔体(2)内固定有石英管(6)和发热管(7),且石英管(6)内充入有能吸收微波的气体,该气体吸收微波后能产生紫外线,控制装置(5)分别与微波产生装置(3)、石英管(6)、发热管(7)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石英管(6)内充入的吸收微波的气体在吸收微波后发出的紫外线波长为254-257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能吸收微波的气体为惰性混合气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微波产生装置(3)安装在壳体(1)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石英管(6)固定于安装盒中,安装盒固定在腔体内,且石英管(6)的一部分裸露在安装盒外;或上述石英管(6)用磁铁吸附于腔体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壳体(1)的顶部设有根据发热管(7)的温度场设计、将热量集中于中空腔体(2)的中心区域的顶板(2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发热管(7)与门体(4)之间设置有减少热量向门体辐射、有效减少热量损失和降低门体温升的热量阻挡折弯部(22),折弯部(22)的最低点低于发热管(7)5-15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顶板(20)的两侧分别设有将热量集中于腔体中心、并改善烧烤的均匀性的前、后热反射面(2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使用紫外线与微波协同杀菌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前、后热反射面(21)与水平方向之间的角度为120-1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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