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飞灰和含砷废物共同稳定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200001.X | 申请日: | 200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84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何品晶;章骅;姚倩;邵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济大学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04 | 代理人: | 陈龙梅 |
地址: | 20009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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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物 共同 稳定 方法 | ||
1.飞灰和含砷废物共同稳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将飞灰与含砷废物按干基质量比1∶20~40的配比依次加入釜式反应器,再加入调节液搅拌,调节液的加入量为飞灰与含砷废物质量的10%~40%,并控制混合物pH大于或等于10,在常温下搅拌反应5~30min,得到固体体积减少10%~30%的混合物,经检测,该混合物中As的浸出浓度下降98%,Pb、Se、Cd、Ni的浸出浓度均低于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所述的调节液是开采、焙烧、冶炼含砷矿石和生产含砷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其它工业废水,应用时应满足pH大于7,COD小于300mg/L的要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灰和含砷废物共同稳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砷废物为开采、焙烧、冶炼含砷矿石和生产含砷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含砷固体废物,砷含量在5%~3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灰和含砷废物共同稳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飞灰为固体废物焚烧厂热回收利用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残余物,其中固体废物焚烧厂热回收利用系统处理的固体废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及医疗和化学工业产生的适用于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灰和含砷废物共同稳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飞灰和含砷废物混合物pH大于或等于10是通过增加飞灰用量或外加石灰而实现的,增加或外加物用量为混合物重量的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灰和含砷废物共同稳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出浓度采用我国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00-2007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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