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护眼台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01598.X | 申请日: | 2009-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28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2 |
发明(设计)人: | 秦依洛;赵俊;汤海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33/00;G08B3/10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傅戈雁 |
地址: | 20008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护眼 台灯 | ||
1.一种护眼台灯,包括台灯座(1)、LED灯、台灯帽(5)和用于支撑所述台灯帽(5)的台灯帽支架(6),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台灯座(1)和台灯帽支架(6)之间设有一个身体姿势校正装置;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由两个光电传感器和一个距离测量仪(4)组成,用于校正身体左倾斜角度的左光电传感器(8)设置在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的左侧,用于校正身体右倾斜角度的右光电传感器(3)设置在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的右侧,用于测定身体与台灯之间距离的距离测量仪(4)设置在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的上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台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台灯座(1)上还设有用于控制台灯开启关闭的台灯控制按钮(2)和用于控制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开启关闭的监控控制按钮(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台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的上端还设有用于警示人们调整身体姿势的蜂鸣器(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台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身体姿势校正装置的后端还设有一个能够发出提示音的播音器(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眼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灯帽支架(6)由不锈钢质材料制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未经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01598.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经编机贾卡针块
- 下一篇:胶囊机自动机的齿板传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