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燃发动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06242.5 | 申请日: | 2009-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62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松本造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75/32 | 分类号: | F02B75/32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连君 |
地址: | 266520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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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燃 发动机 | ||
1、一种内燃发动机,包括曲柄连杆机构,曲柄连杆机构至少设置有一只汽缸,每只汽缸内设置有活塞;其特征在于:每只汽缸内的活塞设置有活塞第一连杆部与活塞第二连杆部;活塞第一连杆部设置有第一连杆与第一曲轴,第一连杆的一端活动联接在上方的活塞上,第一连杆的另一端活动联接在下方的第一曲轴上;活塞第二连杆部设置有第二连杆与第二曲轴,第二连杆一端活动联接在上方的活塞上,第二连杆的另一端活动联接在下方的第二曲轴上;活塞第一连杆部与活塞第二连杆部同步动作,第一曲轴与第二曲轴之间的转向正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通过活塞第一销轴铰接在活塞上,第一连杆的另一端通过第一曲柄销轴铰接在第一曲轴上;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通过活塞第二销轴铰接在活塞上,第二连杆的另一端通过第二曲柄销轴铰接在第二曲轴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曲轴顺时针方向旋转,第二曲轴逆时针方向旋转,两者转速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第一连杆部与活塞第二连杆部二者的结构与组成相同,分别位于活塞正下方的左右两侧,并成对称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第一销轴与活塞第二销轴位于同一轴心线上。
6、根据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在上止点时活塞第一销轴的轴心点与第一曲柄销轴的轴心点之间的连接直线,与活塞运行到下止点时活塞第一销轴的轴心点与第一曲柄销轴的轴心点之间的连接直线形成的最大夹角为225°,同样第二销轴的轴心点与第二曲柄销轴的轴心点之间的连接直线,与活塞运行到下止点时活塞第二销轴的轴心点与第二曲柄销轴的轴心点之间的连接直线形成的最大夹角也为22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设置有向下伸出一段的活塞杆,第一连杆与第二连杆联接在活塞杆的下端头上,下端头成向下凸出的圆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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