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肥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07892.1 | 申请日: | 2009-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009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马玉新;刘立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玉新 |
主分类号: | C05G3/02 | 分类号: | C05G3/02;C05F1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400 天津市北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杀灭 地下 虫害 生物 有机肥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生物有机肥,特别涉及的是一种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 肥。
背景技术
地下虫害是一种严重危害土壤和农作物的病虫害,为消灭地下病虫害, 通常用“涕灭威”、“铁灭克”农药杀灭地下虫害。但大量使用农药不仅污染 土壤,也造成农产品的风味丧失,品质下降;人食用上过农药的农产品,对 人体健康也会带来潜在危害。因此,人们特别渴望出现一种在施肥的同时, 能将地下虫害杀灭的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指的是有机废弃物(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栽培 废料和有机垃圾等)经微生物无害化发酵处理后制成的一种生态肥料。这种 肥料含有有机质;含氮、磷、钾等养分;含有益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在农 田施用不仅可给作物提供养分,促进作物生长,而且可以改良土壤,减少土 壤病害,改善农产品质量及提高产量。生物有机肥是发展有机农业、生产AA 级绿色食品不可替代的肥料。
而有机食品的生产中,明文规定不能使用农药,实质上,一加农药, 从新陈代谢负反馈原理讲,农产品的风味物质立即殇失。为避免该情况,从 生产上不能用任何农药。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不足,提供一种即可杀灭地下虫害,增 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产量的一种能杀灭地下虫害的 生物有机肥。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肥, 所述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肥是由下列重量份计配比的物料混合制 成:腐熟的生物有机肥2.5-3.5份;含有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0.5-1.5 份。
所述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肥由下列重量份计配比的物料混合制 成:腐熟的生物有机肥3份;含有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1份。
所述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是:粉碎的楝树种子、粉碎的蓖麻种子加 工产品、提炼蜂胶的渣子。
所述楝树种子包括:我国四川省出产的川楝树种子和广东省出产的楝树 种子、北方各省引种的南方的楝树所结的种子以及印度出产的印度楝树种 子。
本发明有益效果是:
①本发明含腐熟后的生物有机肥,腐熟后的生物有机肥,成为含有机质, N、P、K等营养元素和有益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的生物有机肥。这种肥料 属于生产绿色食品中推广应用的生物有机肥料。
②本发明含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能直接用于各种农作物做底肥使 用,每亩30-50公斤;有效地减轻地下虫害的危害。
③施用本发明含有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使农作物增长(比无肥对 照)2倍以上,具有产量高、农作物品质好的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详述: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肥,所述能杀灭地下虫害 的生物有机肥由下列重量份计配比的物料混合制成:腐熟的生物有机肥 2.5-3.5份;含有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0.5-1.5份。
所述化感物质(Alleochemicals)亦称它感物质、克生素、植物防预物 质、植保素、植物免疫物质(因为译法不同,理解不同,因应用目标不同而 显得很混乱,但是原文只这有一个)。
含化感物质种子的加工物料是指:粉碎的楝树种子、粉碎的蓖麻种子加 工产品、提炼蜂胶的渣子。
所述楝树种子包括:我国四川省出产的川楝树种子和广东省出产的楝树 种子、北方各省引种的南方的楝树所结的种子以及印度出产的印度楝树种 子。
本发明是利用植物自身产生的杀虫治病的免疫物质与生物有机肥混合 使用,实现一种具有能杀灭地下虫害的生物有机肥。
粉碎后的楝树种子或者楝树种子提炼后的油饼含有丰富的化感物质 (Alleochemicals),直接粉碎加工,从其种子仁(核仁)中获得的楝素 或苦楝素,或称印楝素。它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四环(降)多种萜烯类化合 物(Tetranortriterpenoids)或类柠檬酸(Limonoids)。上述天然的楝 素会破坏害虫的的进食、产卵和孵化作用,并起到趋赶和拒食等功能。在 生理上会延迟发育、以致不能脱皮、不育及抑制害虫的各种活动。楝素对 于软体动物如蚜虫、金龟子幼虫、蛴螬、真菌病害等更为有效。
下面用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构成和使用。
一、实施例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玉新,未经马玉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0789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视频点播系统
- 下一篇:废旧聚苯乙烯功能化重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