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11935.3 | 申请日: | 2009-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496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杉下直树;高井誉;大石崇文;石井靖彦;稗田正直;桥本由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F21V17/10 | 分类号: | F21V17/10;F21V19/00;F21V23/00;F21V7/10;F21V2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器具 | ||
1.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光单元,配置有多个发光元件;
本体框,支持所述发光单元,并且形成为在一边上具有呈钩状突出的卡止片部的矩形;
支持框,形成为包围所述本体框的外周的矩形,且内周的至少一边上具有与所述卡止片部嵌合的槽形的卡止接受部;以及
点灯装置,对多个所述发光元件进行点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包括:
板状的基体,配置有多个所述发光元件;
反射体,重叠在配置有所述发光元件的一侧的所述基体上,且具有由包围各个所述发光元件周围的倾斜面构成的反射面;以及
端子部,设置在所述基体上,并连接于所述发光元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灯装置包括:
外壳,固定在所述支持框上,并且通过悬吊螺栓而从天花板垂下;以及
点灯电路,组装在所述外壳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
扣止部,在上面板和侧面板上连续地形成,让所述悬吊螺栓通过但不让安装在该悬吊螺栓上的螺母通过;以及
导入部,连着所述扣止部而设在所述外壳的侧板部上,让安装在所述悬吊螺栓上的螺母通过。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灯电路具有从固定在所述支持框上的一侧延伸的电源电缆,
所述发光单元具有从设置有所述卡止片部的一侧所配置的所述端子部延伸的导线,
所述电源电缆与所述导线相连接。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持框沿着对应的边而在多处具有将所述外壳予以固定的安装部。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将所述本体框保持在所述支持框的内侧的卡合部,
该卡合部是由挡止片及锁定机构所构成,
所述挡止片设置在与具有所述卡止片部的边成为对边的所述本体框的外周缘、以及与该外周缘邻接的所述支持框的内周缘的一者上,相对于所述本体框以及所述支持框而相对地移动,以将所述本体框以及所述支持框彼此卡合;
所述锁定机构使所述挡止片保持在将所述本体框对于所述支持框而卡合的位置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卡合部还包括具有所述挡止片的轴、以及能使所述挡止片以所述轴为中心而转动的轴承部,
所述锁定机构设在所述轴与所述轴承部之间,使所述挡止片固定在将所述本体框对于所述支持框而卡合的旋转位置上。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当具有多个所述基体时,各个所述端子部配置在空腔部内,并通过穿过所述空腔部的连结用导线而与邻接的所述基体上所设的所述端子部相连接,所述空腔部是由对应于邻接的所述发光元件而分别设置的所述反射体以及所述基体所围成。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当具有多个所述反射体时,各个所述反射体具有从所述反射体各自的外周部朝向所述基体而垂直地延伸的连结片,所述反射体使彼此的连结片相对接,并且使邻接的所述外周部彼此紧贴而配置着,
邻接的所述反射体的所述连结片通过对相对位置进行定位固定的联接器而彼此组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东芝,未经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东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11935.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微生物生态美容面膜及其制备方法
- 下一篇:男士用细致毛孔面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