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速吸液可溶性避孕膜有效
申请号: | 200910215350.9 | 申请日: | 2009-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800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1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秀;刘书荣;范国荣;韩玉英;牛慧蒙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荣秀 |
主分类号: | A61K9/70 | 分类号: | A61K9/70;A61K31/085;A61K47/44;A61P15/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50071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速吸液 可溶性 避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外用避孕药具,具体地说是一种速吸液可溶性避孕膜。
现有外用避孕膜存在有塞入阴道后局部刺激性强和不能立即性交等缺陷,为克服 这些缺陷,本人在先申请了“一种高吸液可溶性释药外用避孕膜”发明专利,申请号 2009101322355。该发明申请的成膜材料组合物包括有壬苯醇醚-9、高吸水性树脂、聚 乙烯醇、聚丙二醇和植物油。
利用上述配方所制成的外用避孕膜,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有不足之处。由于聚丙 二醇对黏膜具有一定的刺激性,若克服这一缺点,就要相应增加植物油的使用量,或 是添加其它一些原材料。而原材料品种的增加,会使外用避孕膜产品的成本价格增加; 植物油的用量增多,会使外用避孕膜产品的保质期缩短,并使产品的吸水量减少和吸 水速度减慢,而这又影响到了所制外用避孕膜产品的高吸液性能。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较经济的速吸液可溶性避孕膜,以降低原料成本,使 发明产品的吸水量加大,吸水速度加快,延长保质期。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速吸液可溶性避孕膜,它包括下列重量份的原料:
壬苯醇醚-9 0.045~0.9,高吸水性树脂 0.5~5,
聚乙烯醇 5~13, 植物油 0.5~1,
水 65~95。
本发明先将聚乙烯醇用水调制成水溶液,然后再加入植物油、高吸水性树脂和壬 苯醇醚-9等原料组分,按照成膜工艺操作,即可制出一种速吸液可溶性避孕膜。
本发明与本人的在先专利申请相比,其主要特点是用水调制聚乙烯醇,由此省去 了聚丙二醇原料的使用,避免了含有聚丙二醇原料组分的外用避孕膜在使用过程中对 黏膜所产生的刺激作用,使得外用避孕膜的使用更加舒适。由于所制外用避孕膜产品 的刺激性被消除,因此,原料中植物油组分的用量就可相应减少到原有使用量的1/8, 而植物油使用量的减少,就使得植物油的氧化变质时间延长,使产品的保质期可延长 半年,达到了24个月的时限。
用本发明成膜材料所制避孕膜产品的成本比在先申报专利的避孕膜产品成本可降 低2/3以上,而且,产品的吸液量增加,吸液速度提高,保证了所制外用避孕膜产品的 高吸液性能和避孕效果的充分实现。
本发明所用植物油可以是医用大豆油、玉米油、花椒油或薄荷油中的一种,也可 以是其中任意两种的组合。本发明优选医用大豆油。
本发明所用水可以是蒸馏水、纯净水或去离子水。
使用本发明成膜材料所制的外用避孕膜,是一种速吸液可溶性避孕膜。该避孕膜 每片可吸收液体约50ml,能够在5分钟内吸收完性交过程中一次排出的所有精液(正 常人每次排精量为2-6ml),并在1分钟内杀灭其中的全部精子。由于具有较强、快速 的吸液性能,所以可提高避孕效果,并且减少了对阴道黏膜的刺激,提高了使用的舒 适性。本发明所制外用避孕膜产品可吸收阴道内残留液分泌物及分泌物中的细菌、 病毒等致病微生物,并具有灭杀作用。还可缓慢释放药物,延长药效时间。本发明若 加入抗菌剂,即具有抗菌作用。还可加入薄荷脑等具有杀菌作用的香味剂。本发明除 制外用避孕膜产品外,还可制成膏剂、栓剂、凝胶和阴道隔等外用避孕药具。
本发明的制备方法是:精确量取壬苯醇醚-9、高吸水性树脂、聚乙烯醇、植物油。 首先在聚乙烯醇中加入水制备成水溶液,再加入壬苯醇醚-9、植物油和高吸水性树脂, 待充分混合均匀后,注入模具内,成膜后取出;也可涂布于平板上成膜,成膜后切割 成各种形状的避孕膜产品。本发明所制外用避孕膜为不透明乳白色至微黄色圆形膜片, 外观光滑、整洁,无斑点,无杂物,其PH值为6.5±0.2。降解产物:经高效液相色谱 法检测,其降解产物均为0。
本发明所制外用避孕膜产品和在先申请专利的外用避孕膜,两种产品各取3批供 试样品,在室温自然条件下放置,并定期分别于0、3、6、12、18和24个月时取样, 按期考察外观性状和壬苯醇醚-9含量,并进行检测。测定结果见表1。
表1:两种产品室温放置壬苯醇醚-9含量测定结果比较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按比例量取壬苯醇醚-9 0.9g、高吸水性树脂3g、聚乙烯醇8g、医用大豆油1g和 蒸馏水90ml。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荣秀,未经李荣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1535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