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轨的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24011.7 | 申请日: | 2009-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95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8 |
发明(设计)人: | 郭华;邓勇;程强;刘建华;王彦中;陶功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P15/20 | 分类号: | B23P15/20;B21D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陈小莲;王凤桐 |
地址: | 61700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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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轨 制造 方法 | ||
1.一种钢轨的制造方法,该方法包括:将高温钢坯轧制为钢轨坯件;冷却钢轨坯件;以及将冷却后的钢轨坯件制成钢轨,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冷却钢轨坯件之前的预弯步骤,该预弯步骤包括沿钢轨坯件自然冷却形变方向相反的方向对该钢轨坯件进行预弯曲,其特征在于,所述钢轨坯件的预弯曲线的弯曲程度从两端到中间部分逐渐减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预弯曲线包括位于中间部分的直线段(10)和分别连接于该直线段(10)两端的两个曲线段(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两个曲线段(11)相互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直线段(10)的长度为所述钢轨坯件的长度的1/3至3/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直线段(10)的长度为所述钢轨坯件的长度的1/2。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直线段(10)与所述曲线段(11)相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曲线段(11)包括第一段(12)和第二段(13),所述第二段(13)连接在所述第一段(12)和直线段(10)之间,所述第一段(12)与第二段(13)相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段(12)沿所述直线段(10)的长度方向的长度与第二段(13)沿所述直线段(10)的长度方向的长度之比为1/2至1/4。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段(12)沿所述直线段(10)的长度方向的长度与第二段(13)沿所述直线段(10)的长度方向的长度之比为1/3。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段(12)沿垂直于所述直线段(10)长度方向的方向上的距离为350毫米至600毫米,所述第二段(13)沿垂直于所述直线段(10)长度方向的方向上的距离为850毫米至1200毫米。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钢轨坯件的长度不小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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