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数据业务计费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910224198.0 | 申请日: | 2009-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30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发明(设计)人: | 常青;寇剑宾;刘海冰;张博洋;杨仕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26 | 分类号: | H04W4/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地址: | 250001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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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数据业务 计费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移动数据业务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用户使用移动数据业务所产生的通信记录;
根据所述通信记录中包含的业务标识,将所述通信记录拆分为与每一种业务对应的若干子通信记录;
针对拆分出的每一个子通信记录,根据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用户信息和业务标识,查找预先设定的用户信息、业务标识和计费模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计费所采用的计费模式,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进行计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进行计费的过程具体包括:
获取该用户在设定的计费周期内使用所述子通信记录所涉及到的业务的累计使用情况;
根据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用户本次使用所涉及到的业务的使用情况和所述累计使用情况,采用确定出的计费模式,计算所述子通信记录所产生的计费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模式包括按时长计费和按流量计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拆分出的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括:
用户信息、业务标识、该业务本次的使用时长和该业务本次的上行流量与下行流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确定出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计费所采用的计费模式为按时长计费时,所述计算所述子通信记录所产生的计费值,具体包括:
将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本次使用所涉及到的业务的使用时长与该用户在设定的所述计费周期内使用该业务的累计使用时长相加,得到本次使用后的新的累计使用时长;
用所述新的累计使用时长向上取整后的值减去所述累计使用时长向上取整后的值,得到用户本次使用所述子通信记录所涉及到的业务的有效使用时长,计算所述有效使用时长所产生的计费值。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确定出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计费所采用的计费模式为按流量计费,所述计算所述子通信记录所产生的计费值,具体包括:
将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本次使用所涉及到的业务的上行流量与下行流量之和,与该用户在设定的所述计费周期内使用该业务的累计使用流量相加,得到本次使用后的新的累计使用流量;
用所述新的累计使用流量向上取整后的值减去所述累计使用流量向上取整后的值,得到用户本次使用所述子通信记录所涉及到的业务的有效使用流量,计算所述有效使用流量所产生的计费值。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使用移动数据业务所产生的通信记录之后,对所述通信记录进行拆分之前,还包括:
判断获取的所述通信记录是否是为数据流量为零的通信记录;
当判断为是时,删除所述数据流量为零的通信记录。
8.一种移动数据业务计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配置模块,用于预先建立用户信息、业务标识和计费模式的对应关系;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使用移动数据业务所产生的通信记录;
拆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通信记录中包含的业务标识,将所述通信记录拆分为与每一种业务对应的若干子通信记录;
计费模块,用于针对拆分出的每一个子通信记录,根据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用户信息和业务标识,查找预先设定的用户信息、业务标识和计费模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计费所采用的所述计费模式,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进行计费。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模块包括:获取单元、确定单元和计费单元;
所述获取单元,用于依次获取拆分出的所述子通信记录,将获取的所述子通信记录提供给所述确定单元;
所述确定单元,用根据所述获取单元获取到的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用户信息和业务标识,查找预先设定的用户信息、业务标识和计费模式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用户的该业务的计费模式,作为对所述子通信记录计费所采用的计费模式;以及获取该用户在设定的计费周期内使用所述子通信记录所涉及到的业务的累计使用情况;
所述计费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子通信记录中包含的用户本次使用所涉及到的业务的使用情况和所述累计使用情况,采用确定出的计费模式,计算所述子通信记录所产生的计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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