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骨鸡柳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29229.1 | 申请日: | 2009-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382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赵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凯 |
主分类号: | A23L1/315 | 分类号: | A23L1/315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杨琪 |
地址: | 25003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骨鸡柳 | ||
1.一种无骨鸡柳,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工艺制备的:
(1)将事先冷冻的鸡胸肉解冻;
(2)将解冻后的鸡胸肉切成长条状,每条8~10克;
(3)将条状鸡胸肉、香辛料和冰水混合放入滚揉机,进行滚揉,其中,鸡胸肉、香辛料和冰水的重量份计为:鸡胸肉90~100份,香辛料3.23~5.18份,冰水18~23份;
(4)上浆:浆液的配比为水∶面粉=1.6∶1;
(5)裹粉;
(6)油炸;
(7)速冻:将得到的混合物放入不锈钢盘中速冻至-15℃~-8℃;
(8)包装,入库,-18℃以下冷藏库保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骨鸡柳,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滚揉机至少正转25分钟,至少反转25分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骨鸡柳,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香辛料包括食盐、白糖、复合磷酸盐、味精、白胡椒、蒜粉、鸡肉香精、辣椒粉,其中,各组分的重量份计为:食盐1.5~1.7份、白糖0.5~0.7份、复合磷酸盐0.15~0.25份、味精0.25~0.35份、白胡椒0.1~0.2份、蒜粉0.03~0.08份、鸡肉香精0.2~0.4份、辣椒粉0.5~1.5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骨鸡柳,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香辛料包括食盐、白糖、复合磷酸盐、味精、白胡椒、蒜粉、鸡肉香精、辣椒粉,其中,各组分的重量份计为:食盐1.5~1.7份、白糖0.5~0.7份、复合磷酸盐0.15~0.25份、味精0.25~0.35份、白胡椒0.1~0.2份、蒜粉0.03~0.08份、鸡肉香精0.2~0.4份、孜然0.5~1.5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骨鸡柳,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香辛料包括食盐、白糖、复合磷酸盐、味精、白胡椒、蒜粉、鸡肉香精、辣椒粉,其中,各组分的重量份计为:食盐1.5~1.7份、白糖0.5~0.7份、复合磷酸盐0.15~0.25份、味精0.25~0.35份、白胡椒0.1~0.2份、蒜粉0.03~0.08份、鸡肉香精0.2~0.4份、咖喱粉0.5~1.5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赵凯,未经赵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2922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逆变器用的侧面板
- 下一篇:一种落地式机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