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体育赛事直播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244320.0 | 申请日: | 200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85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马菲莹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H04N5/27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苏培华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体育赛事 直播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视节目制作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体育赛事直播的方法。
背景技术
虚拟体育系统是从由虚拟演播室技术发展而来,它属于虚拟演播室技术的很重要的一个分支。虚拟演播室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它的实质是将计算机制作的虚拟三维模型与摄像机现场拍摄的物体活动图像进行数字化的实时合成,使物体图像与虚拟背景能够同步变化,从而实现两者的融合,以获得完美的合成画面。虚拟演播室技术是在传统色键抠像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了计算机三维图形技术和视频合成技术,根据摄像机的位置与参数,使三维虚拟场景的透视关系与前景保持一致,经过色键合成后,使得前景中的图像看起来完全处于计算机所产生的三维虚拟场景中,而且能在其中运动,从而创造出逼真的、立体感很强的电视演播室效果。相应地,虚拟体育技术就是将静态或动画3D图像(三维模型)迭加到体育竞赛直播节目的画面上。不管摄像机是否移动,都能让图形固定在某个位置不动,让视觉上觉得这些3D图形是直播画面的一部份。
现有技术中,色键合成通常是将摄像机采集的前景图像与计算机产生的三维虚拟场景简单叠加,即其合成画面的显示仅仅有前景图像和三维场景两层,然而,在虚拟体育系统的直播画面中,往往需要将虚拟三维场景置于两层前景图像之间,例如,需要显示为,运动员以及裁判等人员在虚拟物体上面,同时这些虚拟物体又是在草地或者水面等场地上面,而采用现有技术则很难达到这种虚实结合的效果。
此外,当应用虚拟体育系统进行赛事直播时,往往需要相关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的比赛修改或重新制作相应的播出模板,不仅使得操作繁琐,还有可能因为技术人员的误操作影响直播。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体育赛事直播的方法及装置,以满足当前体育赛事直播的需求,获得更好的虚实结合度。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体育赛事直播的方法,包括:
获取摄像机定位信息以及传感器参数;
依据所述摄像机的定位信息以及传感器参数实时渲染三维图形的播出模板,以及,实时计算当前赛事直播的相关显示数据,所述播出模板中包括多个描述不同播出属性的替换单元;
建立播出模板中替换单元与对应直播显示数据的关联关系,获得已配置好播出属性的三维图形显示数据;
接收摄像机的前景信息,将所述三维图形显示数据及前景信号进行混合输出;
将所述混合输出信号作为色键背景,将相应的前景信号作为色键前景进行合成输出。
优选的,所述播出模板根据不同种类的比赛设置。
优选的,所述建立播出模板中替换单元与对应直播显示数据的关联关系的步骤包括:
接收预先配置的命令;
依据所述命令将播出模板中的替换单元与相应的直播显示数据进行关联。
优选的,所述合成输出的显示形式为三层叠加的画面,其中,最上层和最底层为摄像机采集的实时图像,中间层为虚拟三维图形数据。
优选的,所述虚拟三维图形数据具有固定的显示位置。
优选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定位信息包括当前摄像机的内参数和外参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采用将渲染的虚拟三维图形和摄像机信号混合输出的模式,将混合输出的信号作为色键的背景,同时将当前摄像机采集的前景信号作为色键的前景信号,针对虚拟三维图形的体育场地进行抠像,这样摄像机采集的运动员以及裁判等人员可以在虚拟三维图形的上面,同时虚拟三维图形又可以在场地的上面,即虚拟三维图形位于两层摄像机前景信号的中间,从而达到了“以假乱真”的虚实结合效果。
再者,本发明通过自动关联预置播出模板中替换单元,以及,对应的依据摄像机定位获得的赛事直播中的相关显示数据,不需要相关技术人员手动修改模板,即可实现直播显示数据的自动替换,从而大大方便了用户,同时提高了直播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体育赛事直播的方法实施例的步骤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一种体育赛事直播的方法装置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4432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