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营养早餐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46737.0 | 申请日: | 2009-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46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余凤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余凤云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童海霓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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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营养 早餐 | ||
1.一种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混合后磨碎再加水煮熟至糊状混合物或者饮料状混合物的大豆、板栗或核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玉米、糙米、小麦或燕麦、南瓜或胡萝卜。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豆选用黑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玉米、糙米、小麦或燕麦由黑米代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豆、玉米、糙米、小麦或燕麦、南瓜或胡萝卜、板栗或核桃之间的重量比为:2-9∶0-4∶0-4∶0-4∶0-4∶0.3-7。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豆、玉米、糙米、小麦或燕麦、南瓜或胡萝卜、板栗或核桃之间的重量比为:2-9∶0.5-4∶0.5-4∶0.5-4∶0.8-4∶0.3-7。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黑豆、黑米、板栗或核桃、南瓜或胡萝卜的重量比为:2-9∶0.5-4∶0.3-7∶0-4。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黑豆、黑米、板栗或核桃、南瓜或胡萝卜的重量比为:2-9∶0.5-4∶0.3-7∶0.8-4。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营养早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水煮熟之后的混合物根据个人口味加入糖或者盐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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