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换头式钻头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58036.9 | 申请日: | 2009-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334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王羽中;赵勋;汤爱民;张严;王社权;李屏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51/00 | 分类号: | B23B51/00 |
代理公司: |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43008 | 代理人: | 赵洪 |
地址: | 412007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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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式 钻头 | ||
1.一种可换头式钻头,包括钻杆(1)、钻尖(2)和紧定螺钉(3),其特征在于:所述钻尖(2)的底面上于中央设有沿钻尖(2)径向布置的长条状定位凸块(21),所述长条状定位凸块(21)的两端面上各设有一个锥形孔(22),所述钻杆(1)的顶面上于中央设有沿钻杆(1)径向布置的长条状定位孔(11),所述长条状定位孔(11)的两端面上各设有一个与所述锥形孔(22)对应的螺纹孔(12),所述长条状定位凸块(21)置于长条状定位孔(11)中,所述紧定螺钉(3)装设于螺纹孔(12)内,并与长条状定位凸块(21)上的锥形孔(2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换头式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条状定位孔(11)的两端面为与钻杆(1)同轴的第一圆弧面(111),所述长条状定位凸块(21)的两端面为与钻尖(2)同轴的第二圆弧面(211),所述第一圆弧面(111)与第二圆弧面(211)相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换头式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弧面(111)和第二圆弧面(211)为锥角相等的圆锥面,且锥角θ为4°~9°。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换头式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孔(22)与螺纹孔(12)偏心布置,偏心距D为0.1mm~0.25mm。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换头式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1)上的钻杆内冷孔(13)与钻尖(2)上的钻尖内冷孔(23)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换头式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1)上的钻杆内冷孔(13)与钻尖(2)上的钻尖内冷孔(23)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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