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醛氨气的除味剂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01706.0 | 申请日: | 2009-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48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易岳雄;曾轶;肖华智;潘麟;李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分类号: | A61L9/01;C08K5/09;C08K5/098;C08K5/00;C08K3/36;A61L101/12;A61L101/36;A61L101/42;A61L101/32 |
代理公司: | 岳阳市科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彭乃恩;陈庆元 |
地址: | 414000***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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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氨气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橡胶化工功能性原材料,特别指一种除醛氨气的除味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生产橡胶鞋的工厂,在生产绷帮成型胶鞋时,都必须预先生产发泡海绵中底,这道工序令操作人员很是畏惧,因为满工房难闻的醛氨臭味特别刺激人的眼睛和面部,研究根源这难闻的醛氨气味来源于发泡海绵中底配方中不可缺少的发泡剂和助发泡剂。发泡剂和助发泡剂是用以使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发孔的一类物质,它主要用于制备海绵制品、泡沫塑料和空心制品。而做发泡海绵中底必须要使用发泡剂和发泡助剂,必须要发泡剂和发泡助剂中的氮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来发孔,而发泡剂和发泡助剂在发孔时伴随着难闻刺眼的醛氨气。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加以改进、创新,提供一种能有效解决目前发泡剂和发泡助剂在制做发泡海绵中底时的难闻气味的除醛氨气的除味剂。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该除味剂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制成:
脲基化合物50-70份,油脂酸8-28份,二氧化硅粉10-30份,硬脂酸锌10-30份。
本发明各原料的最佳用量为:
脲基化合物60份,油脂酸18份,二氧化硅粉20份,硬脂酸锌20份。
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1)首先将脲基化合物、油脂酸、二氧化硅粉和硬脂酸锌充分混合;
2)再将反应釜温度控制在135-140℃之间,把混合后的脲基化合物、油脂酸、二氧化硅粉和硬脂酸锌放入反应釜中进行合成;
3)然后在30-40℃条件下将合成后的混合物制成粉;
4)最后检验、包装即成。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具有除发泡剂醛氨气味强,使用方便,不需调整原发泡海绵胶料配方,直接在原配方中加入1-3%即可,能使海绵体内部形成许多吸附层和界面膜,阻止醛氨气体的溢出,使海绵内部形成了更多疏通气道,从而改善了海绵气孔结构,达到了除味作用,是橡胶发泡产品专用的功能性助剂。
本发明的技术原理:
本发明根据相似者相容原理,精心筛选对发泡剂和发泡助剂在发泡过程中产生醛氨气有抑制的物质,这类物质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对原发泡剂和助发泡剂无负作用,不影响其发泡功能;二是对发泡剂和助发泡剂的醛氨气体有相容和吸附作用。本发明采用正交法优化选料,做发泡排气试验,发现以脲基化合物、油酸脂、硬脂酸锌、二氧化硅粉为主要成份的聚合反应物,能很好的相容、稀释、吸附醛氨气的作用,有效的攻克了长期以来制约鞋厂生产海绵中底时,满工房内充满刺眼和难闻的醛氨气了,使操作人员能在舒适、环保、卫生的环境下作业,这不仅提高了工作质量,而且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
本发明为粉末状,分解温度为214-220℃,软化点为60-80℃。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1)首先将50kg脲基化合物、8kg油脂酸、10kg二氧化硅粉和10kg硬脂酸锌充分混合;
2)再将反应釜温度控制在135℃,把混合后的脲基化合物、油脂酸、二氧化硅粉和硬脂酸锌放入反应釜中进行合成;
3)然后在30℃条件下将合成后的混合物制成粉;
4)最后检验、包装即成。
实施例二:
1)首先将60kg脲基化合物、18kg油脂酸、20kg二氧化硅粉和20kg硬脂酸锌充分混合;
2)再将反应釜温度控制在138℃,把混合后的脲基化合物、油脂酸、二氧化硅粉和硬脂酸锌放入反应釜中进行合成;
3)然后在35℃条件下将合成后的混合物制成粉;
4)最后检验、包装即成。
实施例三:
1)首先将70kg脲基化合物、28kg油脂酸、30kg二氧化硅粉和30kg硬脂酸锌充分混合;
2)再将反应釜温度控制在140℃,把混合后的脲基化合物、油脂酸、二氧化硅粉和硬脂酸锌放入反应釜中进行合成;
3)然后在40℃条件下将合成后的混合物制成粉;
4)最后检验、包装即成。
本发明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的描述,并非对本发明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思想的前提下,本领域中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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