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板连接结构及专用锁扣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06764.2 | 申请日: | 2009-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19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0 |
发明(设计)人: | 李增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增清 |
主分类号: | E04F15/02 | 分类号: | E04F15/02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林君勇 |
地址: | 31003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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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板 连接 结构 专用 | ||
1.一种地板连接结构,包括相邻的第一地板和第二地板以及连接第一地板和第二地板的锁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板和第二地板的相邻边缘分别设有第一榫槽和第二榫槽,所述第一榫槽的长度与第一地板边缘等长,所述第二榫槽的长度与第二地板的边缘等长,所述锁扣呈长条状的型材结构,且所述锁扣的长度方向与第一榫槽及第二榫槽长度方向一致,所述锁扣的横截面包括中间体和中间体两侧的左榫部和右榫部,至少其中所述左榫部或右榫部之一的端部形成有倒钩,所述倒钩由左榫部或右榫部的端部向中间体延伸,且所述倒钩与左榫部本体或右榫部本体之间形成有开缝,所述左榫部与第一地板的第一榫槽配合,所述右榫部与第二地板的第二榫槽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至少其中所述左榫部或右榫部之一的端部上侧和下侧分别形成有上倒钩和下倒钩,所述上倒钩和下倒钩由左榫部或右榫部的端部向中间体延伸,且所述上倒钩与左榫部本体或右榫部本体之间及下倒钩与左榫部本体或右榫部本体之间分别形成有上开缝和下开缝。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榫部和右榫部的端部上侧和下侧均分别形成有上倒钩和下倒钩。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榫部和右榫部其中之一的端部上侧和下侧分别形成有上倒钩和下倒钩,另外右榫部或左榫部的上侧和下侧分别形成有上凸卡和下凸卡,所述上凸卡和下凸卡与右榫部或左榫部之间为无缝一体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中间体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分别形成有上密封条凹槽和下密封条凹槽,所述上密封条凹槽和下密封条凹槽内分别固定有上密封条和下密封条。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地板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的中间体与左榫部的端部之间及锁扣的中间体与右榫部的端部之间由弧面部过渡,且自中间体到左榫部的端部及右榫部的端部逐渐变窄,所述第一榫槽和第二榫槽分别形成有与弧面部相配的弧形开口部。
7.一种地板连接专用锁扣,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呈长条状的型材结构,所述锁扣的横截面包括中间体和中间体两侧的左榫部和右榫部,至少其中所述左榫部或右榫部之一的端部上侧和下侧分别形成有上倒钩和下倒钩,所述上倒钩和下倒钩由左榫部或右榫部的端部向中间体延伸,且所述上倒钩与左榫部本体或右榫部本体之间及下倒钩与左榫部本体或右榫部本体之间分别形成有上开缝和下开缝。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板连接专用锁扣,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榫部和右榫部的端部上侧和下侧均分别形成有上倒钩和下倒钩。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板连接专用锁扣,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榫部和右榫部其中之一的端部上侧和下侧分别形成有上倒钩和下倒钩,另外右榫部或左榫部的上侧和下侧分别形成有上凸卡和下凸卡,所述上凸卡和下凸卡与右榫部或左榫部之间为无缝一体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地板连接专用锁扣,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的中间体与左榫部的端部之间及锁扣的中间体与右榫部的端部之间由弧面部过渡,且自中间体到左榫部的端部及右榫部的端部逐渐变窄,所述第一榫槽和第二榫槽分别形成有与弧面部相配的弧形开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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