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的尾灯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12345.X | 申请日: | 2009-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76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林后尧;余盛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30 | 分类号: | B60Q1/30;B60Q1/34;B60Q1/44;B60Q1/48;B60Q1/5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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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尾灯 系统 | ||
1.一种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包括一动态信号单元、一输入控制线路、一控制单元、一输出控制线路及一LED显示板,该动态信号单元提供与机动车的行车状态及行车意图相对应的动态信号,该动态信号通过输入控制线路传至控制单元,该控制单元对动态信号进行转换后输出一对应的控制信号,该控制信号经输出控制线路传至LED显示板,该LED显示板根据该控制信号显示相应的动态图案,用来指示机动车的行车状态及行车意图。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LED显示板包括一基板及设于该基板上的若干呈阵列分布的LED。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动态信号单元至少包括一转向信号、一方向盘转角信号、一刹车信号。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转向信号由一转向钮提供,该方向盘转角信号由一方向盘转角传感器提供,该刹车信号由一刹车传感器提供。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单元接收到方向盘转角信号时,该LED显示板显示至少一个开口向左或向右的V形图案来指示方向盘转角的大小,且方向盘转角越大,V形图案越多。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单元接收到刹车信号时,该LED显示板显示一矩形图案来指示刹车的缓急,且刹车越急,该矩形图案的范围越大。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单元同时接收到方向盘转角信号与刹车信号时,该LED显示板分两栏来分别显示用于指示方向盘转角大小的图案与用于指示刹车缓急的图案。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动态信号单元还包括一暂时停车信号与一故障信号。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暂时停车信号由一暂时停车钮提供,该故障信号由一故障操作钮提供。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的尾灯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单元采用微电脑或单片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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