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管材端口连接及密封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00352.1 | 申请日: | 2009-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827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发明(设计)人: | 杨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正 |
主分类号: | F16L21/04 | 分类号: | F16L21/04;F16L1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艾持平;王月玲 |
地址: | 528000广东省佛山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材 端口 连接 密封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材端口的连接及密封装置,特别是超声波 检测所用的声测管端口的连接及密封装置。
背景技术
为了保证大型建筑物、桥梁、公路的地基和桩基的施工质量,经 常要用到超声波检测仪器进行缺陷检测和安全检测。对于基础较深、 较大的钢筋混凝土地基和桩基,需要在施工的同时装入使超声波检测 仪器的探头能够伸进去的声测管。声测管一般采用金属管材制成,在 施工时焊接或绑扎在钢筋笼架的内侧。声测管的标准长度一般为 6~9M,对于高度或深度较大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需要将多根声测管连 接在一起。为了保证检测质量,对声测管的连接和密封要求较高,不 但要求连接准确对中而且密封性好。目前采用的螺旋式连接(参见图 1),其缺点是在现场施工进行连接时,密封件易脱落或离位,有时甚 至掉入管内,从而造成管接口处密封性不好,影响使用质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圆形管材端口连接及密封装置, 特别是声测管端口的连接及密封装置,该装置密封性好、密封连接可 靠且施工方便。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管材端口连接及密封装置,包括固定螺口、活动螺口和密封 件,所述固定螺口固设在管材的一端,活动螺口套装在管材的另一端, 并在管材端口设有挡住活动螺口的边沿,所述的固定螺口与活动螺口 彼此螺旋连接且两者之间设有密封件进行密封,所述固定螺口与管材 端头的连接处设置的容纳密封件的环形平台,该环形平台的底面低于 管材端头,形成包围管材端头的环形凹槽。
更具体地,所述的环形凹槽的深度h小于所述密封件的高度H, 环形凹槽的深度h与所述密封件的高度H之比h/H为0.5~0.8,优选0.5。
所述的固定螺口的螺距p小于或等于所述密封件的高度H,固定 螺口的螺距p与所述密封件的高度H之比p/H为0.4~0.8,优选0.5。
所述固定螺口的小径D1小于所述密封件的外圈直径M,且该固 定螺口的大径D大于所述密封件的外圈直径M,即D1<M<D。
所述密封件的内圈直径m等于管材端头的外圆直径d。所述的密 封件的截面可为圆形或矩形。所述的密封件为橡胶密封件。
该装置还包括在管材端口设置挡住活动螺口的边沿,其形状为环 形平口或环形喇叭口,用于压住密封件。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用于圆形管材特别是声测管的连接及 密封,不但密封性好,而且施工方便。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地 说明。
说明书附图
图1是现有声测管的连接及密封装置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组装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图2的A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密封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现有声测管的连接及密封装置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 装置包括固定螺口1、活动螺口2、密封件,在本实施例中,该密封件 为密封圈3。由图1可知,现有的连接及密封装置,在固定螺口1与管 材端头5的连接处设置的容纳密封件的环形平台的底面是与管材端头5 平齐的,采用这种形式放置的密封圈在施工时容易脱落,在活动螺口2 旋紧时容易离位,从而影响密封质量。
图2和图3分别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分解和组装示意图。结 合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管材端口连接及密封装置包括 固定螺口1、活动螺口2、截面为圆形的密封圈3。在固定螺口1与管 材端头5的连接处设置一容纳密封圈3的环形凹槽6,该环形凹槽6的 底面低于管材端头5。活动螺口2套装在管材7上,在管材7的端尾设 置一环形喇叭口4,其与密封圈3的接触面是一曲面。
当连接管材时,将密封圈3放进固定螺口1的环形凹槽6内,将 管材7的环形喇叭口4压在密封圈3上,然后将活动螺口2旋入固定 螺口1,使其压紧密封圈3。
下面结合图4和图5对上述实施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图2的A局部放大示意图,其中D代 表固定螺口1的大径,D1代表固定螺口1的小径,P代表固定螺口1 的螺距,h代表环形凹槽6的深度,d代表管材端头5的外圆直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杨正,未经杨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0035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