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公安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20593.2 | 申请日: | 2009-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0657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24 |
发明(设计)人: | 宋玉国;宁光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利津县公安局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6K9/00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 岩 |
地址: | 2574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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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公安 网络 视频 监控 系统 | ||
1、一种公安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是:主要由主监控中心、多级监控中心和监控装置组成,各个多级监控中心分别通过专线连接并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监控装置,多级监控中心分别通过就互联网与主监控中心连接在一起;所述的主监控中心或多级监控中心包括计算机、大屏幕显示系统、嵌入式硬盘录像机、视频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计算机控制与其连接的各个监控装置,并在大屏幕显示系统显示,通过视频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和互联网将数据传送至主监控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安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监控装置为固定式监控摄像头或者移动式监控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公安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移动式监控摄像头采用嵌入式车载一体机终端,主要由CDMA视频监控头、GPS全球卫星定位装置和FLASH录像系统连接组成,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视频信息至主监控中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安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多级监控中心与生物识别设备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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