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体成型折叠帽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29918.3 | 申请日: | 2009-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096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张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大鹏;张雷 |
主分类号: | A42B1/20 | 分类号: | A42B1/20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37207 | 代理人: | 高军宝 |
地址: | 2710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体 成型 折叠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设计日常生活中配戴的帽子,特别是一种可折叠的帽子。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帽子多种多样。人们配戴帽子也不再仅仅是保暖、遮阳,在某些诸如大型集会或各种商业宣传活动中,为增强宣传效果,有时会根据活动内容制作印有统一图案和文字的简易帽子供人们配戴。但现有此类的帽子普遍存在着制作复杂、成本高且不便于印刷的缺陷。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制作、使用方便、成本低廉且便于印刷的一体成型折叠帽。
其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一体成型折叠帽,包括由片状材质一体模切成型的主体部分,主体部分包括帽箍和帽檐,帽箍的首尾两端相扣接,帽箍和帽檐的结合部位预设有月牙形的折痕,所述月牙形折痕的两端开设有防裂口。
其在使用时,可将帽檐沿上述月牙形折痕的内弧面上折至与帽箍贴合,然后再沿月牙形折痕的外弧面将帽檐向下折即可使用,这样形成的帽檐具有较高的挺度,使之不会上翻和下垂。上述防裂口可有效防止帽箍和帽檐的结合部位在折叠时出现撕裂的现象。本实用新型主体部分为纸质、塑料或其他适宜的片状材质一体模切成型,不但制作、使用简单,而且便于预先印制宣传性的图案和文字,提高其商业价值。在配戴时将帽箍的首尾两端相扣接即可。
上述帽箍首尾扣接可采用如下结构,在帽箍的一端裁切有横向扣接槽,在帽箍另一端裁切有相应的扣舌,上述扣接槽和扣舌的两端均开设有防裂口。该种扣接方式较为简单实用,上述扣接槽和扣舌便于模切成形且可根据需要并列设置多个,以便于调节帽箍的大小。
本实用新型还可包括帽顶,帽顶由多个沿帽箍上边沿向上延伸的三角形延伸部组成,上述三角形延伸部的尾端对应扣接形成帽顶。
上述三角形延伸部的尾端扣接可采用如下结构,在每个三角形延伸部的尾端开设朝向一致的圆弧缺口,相邻三角形延伸部的圆弧缺口相互咬合形成帽顶。
上述三角形延伸部的尾端扣接还可采用如下结构,帽箍上的三角形延伸部为两两相对的多组,每组三角形延伸部的尾端相扣接形成帽顶。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展开图;
图2为实施例1的成形立体图;
图3为实施例1的侧视图;
图4为实施例2的结构展开图;
图5为实施例2的成形立体图;
图6为实施例3的结构展开图;
图7为实施例3的成形立体图;
图8为实施例3的后视图;
图9为实施例4的结构展开图;
图10为实施例4的成形立体图;
图11为实施例4的后视图;
图12为实施例5的结构展开图;
图13为实施例5的成形立体图;
图14为实施例6的结构展开图;
图15为实施例6的成形立体图;
图16为实施例6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主体部分包括帽箍1和帽檐2,帽箍1和帽檐2的结合部位可预先制作成月牙形折痕3,上述月牙形折痕3包括内折痕31和外折痕32,其中内折痕31可为弧线也可为直线。上述月牙形折痕3的两端有防裂口33。帽箍1的首尾两端可采用扣接槽41与扣舌42配合的方式扣接,上述扣舌2可并列开设多个以便于调节帽箍的大小。图2、图3分别为实施例1的成形立体图和侧视图。
实施例2
如图4、图5所示,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不同在于其具有帽顶5,所述帽顶5由多个沿帽箍上边沿向上延伸的三角形延伸部51组成,上述三角形延伸部51的尾端开有朝向一致的圆弧缺口52,相邻三角形延伸部的圆弧缺口52相互咬合形成帽顶5。
实施例3
如图6、图7所示,实施例3与实施例2的区别在于帽顶5,实施例3构成帽顶5的三角形延伸部51为两两相对的两组,每组三角形延伸部51的尾端相扣接形成帽顶5,其扣接方式参照帽箍1首尾两端的扣接槽和扣舌配合扣接的方式。另外,如图8所示,实施例3的后部还开设有通孔6,便于头发较长的使用者使用。
实施例4
如图9、图10、图11所示,实施例4与实施例3的区别每组三角形延伸部51尾端的扣接方式,其是在三角形延伸部51的末端开设朝向一致的扣接口53,使用时将相对应的扣接口53扣接即可形成帽顶。
实施例5
如图12、13所示,实施例4为一款具有新疆风格的帽子。其没有帽檐,帽顶部分同实施例2。
实施例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大鹏;张雷,未经刘大鹏;张雷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29918.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