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快速灌装灭火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35328.1 | 申请日: | 2009-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5693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9 |
发明(设计)人: | 宋颜波;钟卿;陈津前;肖瑶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电力公司泗阳县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13/00 | 分类号: | A62C13/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陆志斌 |
地址: | 223700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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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速 灌装 灭火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生产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在电力生产中对电力设备能够起到保护作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长期观察和演习操作中,除了一次性灭火弹小型灭火器外,90%以上的灭火器都是能重新灌装再用,但所有的灭火器的拆卸均是螺栓固定或螺口封闭,平时换装不必计较,但在灭火争分夺秒的现场灌装则显得时间长,往往耽误迅速灭掉火灾的有效时间。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在火场快速拆卸、快速灌装,提高灭火效率,更好的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快速灌装灭火器。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包括灭火器本体、灭火手柄、灭火管,灭火本体的上端连接灭火手柄,灭火手柄上连接灭火管;其特征在于灭火本体分为上灭火本体、下灭火本体两个部分,上灭火本体的下端外壁车有上螺纹,下灭火本体的上端外壁车有与上螺纹相匹配的下螺纹。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当灭火器内灭火材料使用完的情况下,将本实用新型的灭火本体旋开分解成上下两个部分,将下灭火本体直接连接在灭火车上进行灌装,然后将上下两个部分旋紧后又可以对火源进行灭火,可以在火场快速拆卸、完成快速灌装,提高了火场的灭火效率,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灭火器本体1、灭火手柄2、灭火管3,灭火本体1的上端连接灭火手柄2,灭火手柄2上连接灭火管3;其特征在于灭火本体1分为上灭火本体11、下灭火本体12两个部分,上灭火本体11的下端外壁车有上螺纹,下灭火本体12的上端外壁车有与上螺纹相匹配的下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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