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卷烟零售柜台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35759.8 | 申请日: | 2009-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75221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晓伟;陆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宝应县烟草专卖局 |
主分类号: | A47B81/00 | 分类号: | A47B81/00 |
代理公司: |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张荣亮 |
地址: | 2258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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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卷烟 零售 柜台 | ||
1、一种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所述的柜台由上层卷烟陈列柜和下层卷烟存放柜构成整体结构;上层卷烟陈列柜内设置具有前后移动装置的纵截面呈直角三角形的卷烟陈列台,直角三角形的卷烟陈列台的斜面自下而上为若干层梯面;上层卷烟陈列柜和下层卷烟存放柜的后侧均设置各自的移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上层卷烟陈列柜内的直角三角形的卷烟陈列台为等腰直角三角形的卷烟陈列台,卷烟陈列台不少于两个,各卷烟陈列台均设置有各自的前后移动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所述的前后移动装置由固定在卷烟陈列台底部靠近两侧的滚轮和上层卷烟陈列柜内对应固定的轨道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卷烟陈列台各梯面高为12~14CM,梯面上镶贴7.5~805CM的镜面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所述的上层卷烟陈列柜的前面和上面为玻璃面,两侧面和下层卷烟存放柜的两侧面为整体木质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上层卷烟陈列柜的前面玻璃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89~60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或5或6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上层卷烟陈列柜内设置照明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下层卷烟存放柜分割设置若干功能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零售柜台,其特征是,下层卷烟存放柜的底部安装四只球式滚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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