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改进的电压力锅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55233.6 | 申请日: | 2009-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1321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吴炳燊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炳燊 |
主分类号: | A47J27/08 | 分类号: | A47J27/0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 旭 |
地址: | 528414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进 压力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压力锅。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一种改进的电压力锅,包括外锅、加热盘,加热盘上有固定柱、导向杆、压力开关顶柱、保温开关固定座和电源的接线柱,加热盘的中心有恒温器安装孔;外锅的底板上有固定孔、导向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有恒温器的信号线孔,一螺钉穿过固定孔与固定柱配合,导向杆与导向孔配合。存在问题是:由内胆内的压力作用下,使用加热盘向下移动,并且压力作用于外锅的底板,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使用外锅变形,不能恢复原状,在现时国家规定的安全压力范围内或外,都导致密封不严,产生漏气。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电压力锅,它能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在超出国家规定安全压力的范围内或外,漏气后,外锅能恢复原状,防止外锅变形,在现时国家规定的安全压力范围内,防止密封不严,产生漏气。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改进的电压力锅,包括外锅、加热盘,加热盘上有固定柱、导向杆、压力开关顶柱、保温开关的固定座和电源的接线柱,加热盘的中心有恒温器安装孔;外锅的底板上有固定孔、导向孔、压力开关顶柱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有恒温器信号线孔,其特殊之处在于:还包括一弹性加强板,
所述弹性加强板上的固定孔、导向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位于中心的恒温器的信号线孔;
所述弹性加强板安装在外锅的底板上,用螺钉可拆卸联接,弹性加强板上有固定孔、导向孔、压力开关顶柱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位于中心的恒温器的信号线孔分别与外锅的底板上的固定孔、导向孔、压力开关顶柱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有恒温器信号线孔对应;
螺钉穿过固定孔与加热盘的固定柱配合,将弹性加强板与加热盘固定联接。
所述的一种改进的电压力锅,其特殊之处在于:在外锅的底板的中心有一由外表面向内表面凸出的凸台,弹性加强板固定在在凸台上;外锅的底板上还有呈圆形分布的、若干个外表面向内表面凸出的凸起,凸起支撑弹性加强板。
本实用新型一改进的电压力锅,由于采用这样的结构,当锅内的压力达到一定数值,内胆向下移动,加热盘随内胆向下移动,加热盘作用于弹性加强板,由于弹性加强板的弹力的缓冲作用,减少了对外锅的底板冲击,防止了外锅的变形、在现时国家规定的安全压力范围内,防止密封不严,保持良好密封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是图1的A-A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未安装加热盘时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改进的电压力锅,包括外锅1、加热盘2,加热盘2上有固定柱21、导向杆22、压力开关顶柱、保温开关的固定座(图中未出)和电源的接线柱23,加热盘的中心有恒温器安装孔24;外锅1的底板上有固定孔11、导向孔、压力开关顶柱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有恒温器信号线孔12,固定座穿过外锅1上的固定座孔,固定座上安装恒温器。还包括一弹性加强板3,
所述弹性加强板3上有固定孔31、导向孔32、接线柱的穿过孔33、固定座孔34和位于中心的恒温器的信号线孔35;
所述弹性加强板3安装在外锅1的底板上,用螺钉可拆卸联接,如图3所示,弹性加强板3上的固定孔31、导向孔32、压力开关顶柱孔36、接线柱的穿过孔33、固定座孔34和位于中心的恒温器的信号线孔35分别与外锅1的底板上的固定孔、导向孔、压力开关顶柱孔、接线柱的穿过孔、固定座孔和有恒温器信号线孔12对应;
螺钉穿过弹性加强板3上的固定孔31与加热盘2的固定柱21配合,将弹性加强板3与加热盘2固定联接。
作为进一步改进,在外锅1的底板的中心有一由外表面向内表面凸出的凸台13,恒温器信号线孔12位于凸台13上,弹性加强板3安装在凸台13上。恒温器信号线孔12位于凸台13上,弹性加强板3与凸台13用螺钉固定联接;
外锅1的底板上还有呈圆形分布的、若干个外表面向内表面凸出的凸起14,凸起14支撑弹性加强板3。采用这样的结构,弹性加强板3与外锅的底板上的凸起14相互作用,更好地发挥弹性加强板3的缓冲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吴炳燊,未经吴炳燊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5523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