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57967.8 | 申请日: | 2009-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494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何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秋明 |
主分类号: | G02C9/04 | 分类号: | G02C9/04;G02C5/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杨晓松 |
地址: | 510050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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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拆卸 镜片 眼镜 | ||
1.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包括主镜片及其框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镜片通过夹持机构与框体活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副镜片与夹持机构之间通过中梁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基座、静夹臂、动夹臂,所述静夹臂与基座固定连接;所述基座上依次间隔设有带凹槽的中梁固定块、带凹槽的动夹臂固定块、定位柱;所述中梁包括梁杆及其梁轴,所述梁轴置于中梁固定块的凹槽内,所述梁杆与副镜片连接;所述动夹臂包括轴芯、与轴芯连接的制动柄、套设在轴芯上的扭簧,所述轴芯被活动嵌设在动夹臂固定块的凹槽与定位柱之间,所述扭簧的其中一扭臂压住中梁的梁轴,另一扭臂与制动柄相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梁轴的截面形状呈圆形或者矩形;或者当副镜片与主镜片之间的夹角大于90°时、梁轴上与扭臂相接触的部分为平面。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镜片、副镜片采用玻璃或者塑料制成;所述主镜片、副镜片为有色镜片或者无色镜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带凹槽的中梁固定块、带凹槽的夹臂固定块、定位柱、静夹臂为一次成型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夹臂、轴芯、制动柄为一次成型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两端设置有托架。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夹臂的端部设置有橡胶套。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拆卸式副镜片的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梁的活动杆通过螺钉或者铆钉与副镜片的边缘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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