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抽油烟机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59047.X | 申请日: | 2009-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4440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潘珠;郑桂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家用电器总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15/20 | 分类号: | F24C15/20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汉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田子荣 |
地址: | 528400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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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抽油烟机 | ||
1.一种抽油烟机,它包括壳体(1)、离心风机(6)和位于壳体顶板的排烟道(3),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底板后侧设有与离心风机的风道(13)连通的第一吸烟口(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底板周边设有向下突起的挡板(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底板后侧设有一斜度板(4),第一吸烟口(7)设置于斜度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底板后侧设有一斜度板(4),第一吸烟口(7)设置于斜度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第一吸烟口处设置有百叶(11),百叶角度可调。
6.根据权利要求3至4之一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壳体底板于斜度回油板前方设有一突台(2),突台的左、右两侧面设有与离心风机的风道(13)连通的第二吸烟口(8)。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突台的前部有与离心风机的风道(13)连通的第三吸烟口(9)。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各吸烟口处设置有百叶(11),百叶角度可调。
9.根据权利要求3至4之一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度板(4)是一个斜度回油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度回油板下方设置有集油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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