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羽毛球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59990.0 | 申请日: | 2009-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431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曾昭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昭兴 |
主分类号: | A63B67/18 | 分类号: | A63B6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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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0663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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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羽毛球 | ||
1.一种羽毛球,包括球头装置(1)、羽裙(2),其特征在于:所述球头装置(1)由上部件(13)、下部件(11)以及连接固定物(12)组成。所述连接固定物(12)将上部件(13)、下部件(11)连接固定组装成球头装置(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羽裙(2)通过固定连接物(12)与球头装置(1)组装成羽毛球。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件(11)包括空腔(112)和细孔(111);所述空腔(112)位于下部件(11)的内部,其深度与羽裙(2)植入球头装置(1)的深度相匹配,其大小可以容纳羽裙(2)与上部件(13)同时植入;所述细孔(111)位于下部件(11),其位置高于空腔(112)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细孔(111)为通孔或盲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羽裙由毛片、上道线圈(21)、下道线圈(22)以及底道线圈(23)和/或根部通孔(24)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固定物(12)的直径和长度与细孔(111)的直径和深度相匹配。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件(13)中通孔(131)的位置与下部件(11)中细孔(111)相对应。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羽毛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根部通孔(24)的位置与细孔(111)相对应;所述羽裙底道线圈(23)与细孔(111)的位置相对应,略低于细孔(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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