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桩基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67074.1 | 申请日: | 2009-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90959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7 |
发明(设计)人: | 黄建玲;蒋乐群;吴海根;陈浩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东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24 | 分类号: | E02D5/24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雷绍宁;沈锡英 |
地址: | 200032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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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桩基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桩基结构,特别涉及一种高桩梁板式码头的新型桩基结构。
背景技术
PHC桩是高桩梁板式码头经常采用的桩基,尤其在高等级泊位码头中常采用大直径PHC管桩,但是在码头荷载较大,计算桩长较长的情况下,如采用单一的PHC管桩,桩身自重较重,对基桩的吊运、施打均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重轻、方便吊运和施打的新型桩基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一PHC管桩,所述PHC管桩的端部连接固定一钢管桩,所述PHC管桩与所述钢管桩同轴。
优选地,所述PHC管桩与所述钢管桩连接处设置多个加劲板。
优选地,所述PHC管桩与所述钢管桩的内径相同或稍大。
优选地,所述PHC管桩与所述钢管桩的固定采用焊接方式。
采用上述结构后,降低了桩身的自重,方便了基桩的吊运和施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图1的A-A向剖视图。
附图标记如下:
1、PHC管桩 3、加劲板
2、钢管桩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针对PHC管桩1长度长,自重大,吊点难设置,施打困难大的难点,采用PHC管桩1拼接一定长度钢管桩2的桩基结构型式,以降低桩身自重,吊点设置时无需考虑钢管桩2部分,方便吊运。采用内径与PHC管桩1相同(或稍大)的钢管桩2焊接在PHC管桩1端板上,外侧采用加劲板3与PHC桩端板和钢管桩2焊接,根据桩径的大小确定采用加劲板3的数量及加劲板3的长度。如图1和图2所示。
上述设计实例仅用于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并不构成对权利要求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的其他实质等同手段,均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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