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对流式排潮导热的实木地板块及其拼接的实木地板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68503.7 | 申请日: | 2009-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1623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13 |
发明(设计)人: | 陈洪淳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洪淳 |
主分类号: | E04F15/04 | 分类号: | E04F15/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任永武 |
地址: | 200241上海市闵行***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对流 式排潮 导热 实木 板块 及其 拼接 地板 | ||
1.一种对流式排潮导热的实木地板块,其特征在于,两块该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的第一端抵接另一方的纵向的第二端后留有横向接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木地板块,其特征在于,每一实木地板块背面形成有纵向贯通的导气槽,纵向的第一端形成横向槽,横向的第一侧形成有纵向榫头,横向的第二侧形成有纵向槽,且导气槽与横向槽相通,横向槽的槽底部形成横向对流槽,该横向对流槽和该导气槽相通,两块该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的第一端抵接另一方的纵向的第二端后,该横向对流槽和该横向接缝相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木地板块,其特征在于,纵向槽的深度大于纵向榫头的长度,从而两块该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横向的第一侧的纵向榫头与另一方的横向的第二侧榫接后,该纵向槽的槽底部形成纵向对流槽,横向对流槽和纵向对流槽至少部分交汇从而相通,两块该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的第一端抵接另一方的纵向的第二端后留有横向接缝,该纵向对流槽和该横向接缝相通,从而该横向对流槽和该横向接缝相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实木地板块,其特征在于,纵向的第二端形成有横向榫头,横向槽的深度大于横向榫头的长度,两块该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的第一端的横向槽与另一方的纵向的第二端的横向榫头榫接后形成所述横向对流槽。
5.一种对流式排潮导热的实木地板,包括拼接在一起的多个实木地板块,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每一实木地板块具有如下结构:两块该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的第一端抵接另一方的纵向的第二端后留有横向接缝。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实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每一实木地板块还具有如下结构:
其中的任一实木地板块,背面形成有纵向贯通的导气槽,纵向的第一端形成横向槽,横向的第一侧形成有纵向榫头,横向的第二侧形成有纵向槽;
横向槽的槽底部形成横向对流槽,导气槽和该横向对流槽相通,该实木地板块和与该实木地板块端头相邻的另一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的第一端与另一方的纵向的第二端抵接后,该横向对流槽和该横向接缝相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实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每一实木地板块还具有如下结构:
纵向槽的深度大于纵向榫头的长度;
该实木地板块和与该实木地板块侧边相邻的另一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纵向榫头与另一方的纵向槽榫接,从而纵向槽的槽底部形成纵向对流槽,横向对流槽和纵向对流槽至少部分交汇从而相通;以及
该实木地板块的纵向对流槽和该横向接缝相通,从而该横向对流槽和该横向接缝相通。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实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每一实木地板块还具有如下结构:
纵向的第二端形成有横向榫头,横向槽的深度大于横向榫头的长度,该实木地板块和与该实木地板块端头相邻的另一实木地板块以一方的横向榫头与另一方的横向槽榫接,从而形成所述横向对流槽。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实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接缝是错缝、直缝或斜缝。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实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每一实木地板块,纵向槽的上方形成有遮缝檐,从而对于侧边相邻的两实木地板块,该遮缝檐遮挡住该两实木地板块的接缝。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洪淳,未经陈洪淳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68503.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