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椎间融合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73251.7 | 申请日: | 2009-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533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袭伟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磐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0 | 分类号: | A61B17/70;A61F2/44 |
代理公司: | 上海欣创专利商标事务所 31217 | 代理人: | 顾大平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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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融合 | ||
1.一种椎间融合器,为一中空的圆柱体,在圆柱体的表面设有用作植骨融合的通孔,其特征在于:在圆柱体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上外凸台(1)、下外凸台(2),在上外凸台(1)的前部还设有向上的定位凸块(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外凸台(1)上端面的前部设有前低后高的斜面(4),后部为水平面,定位凸块(3)位于斜面(4)的中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凸块(3)的高度与上外凸台(1)后部水平面高度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外凸台(2)的下端面为斜面(21),所述斜面(21)的坡峰与凸块(3)位于圆柱体的同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外凸台(2)下端的斜面(21)带有向上内凹的弧形。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外凸台(2)下端的斜面(21),其倾斜角度为5-10度。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外凸台(1)的水平面部分和下外凸台(2)的下端面均设有锯齿状倒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椎间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便于植骨融合用的通孔为菱形、圆形或椭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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