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伞的帽子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77470.2 | 申请日: | 2009-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515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唐龙棣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杨行中学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A45B11/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和万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0 | 代理人: | 王礼华 |
地址: | 20190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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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帽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用品,具体涉及一种帽子。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使用到雨伞、遮阳伞。下雨天,人们常常撑雨伞。炎热的夏天,人们,特别是女士,出门时常携带一把遮阳伞。撑伞时需要占用一只手,影响人们处理其他事情,比如影响人们拿东西。
如果有一种不需要人们手持的伞,将可以跟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带伞的帽子,该装置具有占用空间少、使用方便等特点。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带伞的帽子,包括可以戴在头上的帽子主体、具有折叠伞功能的伞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帽子主体上设有用于将撑开的伞主体把持住的把持装置,所述把持装置下方设有底座,所述伞主体的伞柄末端与所述把持装置的底座固定连接。
所述把持装置设有一盛放伞主体的套体,所述套体位于所述底座上方。
所述套体内设有一用于夹紧伞柄的限位装置,所述限位装置为一固定在所述套体上的弹性装置。在套体上设有一个按钮,该按钮连接伞主体的撑开控制扭,按动按钮,伞主体自动沿套体内伸出后撑开。套体内侧活动连接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可以90度旋转。伞主体撑开过程中,限位装置被动的由与套体平行的位置活动到与套体垂直的位置,进而限定把持装置与伞柄的相对位置。使用完毕,将伞主体压至到套体内。
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撑开的伞主体处于帽子正上方,下雨天,头部不易被打湿。而且通过把持装置上限位装置能够限定伞柄与把持装置间的相对位置,进而对伞主体进行有效把持,无需手持,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把持装置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把持装置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带伞的帽子,包括帽子主体1以及伞主体.帽子主体1包括固定帽子主体1牢固程度的固定带2、帽子主体1以及把持装置3,固定带2方便人们将帽子佩戴牢固,把持装置3用于把持撑开的伞主体.把持装置3设置在帽子主体1上,把持装置3也可以设置在固定带2上.
参照图2,把持装置3是圆筒形的把持装置3,包括套体5和底座4。伞主体的伞柄末端活动连接底座4。在套体5上设有一个按钮,该按钮连接伞主体的撑开控制扭,按动按钮,伞主体自动沿套体5内伸出后撑开。套体5内侧活动连接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可以90度旋转。伞主体撑开过程中,限位装置被动的由与套体5平行的位置活动到与套体5垂直的位置,进而限定把持装置3与伞柄的相对位置。使用完毕,将伞主体压至到套体5内。
参照图3,把持装置3包括底座4和支架6。伞主体的伞柄末端活动连接底座4。在支架6上设有一个限位装置。伞主体撑开后,使用限位装置固定伞柄,进而限定把持装置3与伞柄的相对位置。当然,固定带2、帽子主体1的一部分可以作为支架6。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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