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农用家庭储粮通风杀虫粮囤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89055.9 | 申请日: | 2009-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78961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13 |
发明(设计)人: | 王殿轩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F25/14 | 分类号: | A01F25/14;A01M17/00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国防 |
地址: | 450052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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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农用 家庭 通风 杀虫 粮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户家庭储粮技术,具体说是涉及一种农用家庭储粮通风杀虫粮囤。
背景技术
农户家庭的储粮多是采用粮囤、小粮仓、粮包等存放于室内的,也有的采用人粮共处的同一室内存储方式。通常情况下,粮食在储存一段时间后,为防止虫害,常需进行熏蒸杀虫。一般情况下是采用对室内的储量装具(粮囤、小粮仓、粮柜等)进行密封后放入熏蒸药剂进行熏蒸杀虫,经过一定时间后,或当害虫被杀死后,打开密封,存在于粮囤内的熏蒸尾气先是被释放到室内空间,然后再慢慢散去。如此熏蒸后室会存在一定量的熏蒸毒气而影响人畜安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正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可熏蒸后将毒气安全、直接排放到室外的农用家庭储粮通风杀虫粮囤。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述技术措施来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农用家庭储粮通风杀虫粮囤包括粮囤本体,设置在粮囤本体侧下方的施药口,设置在粮囤本体内腔底部的通风管,以及安装在粮囤本体侧上方的排气管口;所述通风管的管口处设置有密封阀;所述排气管口通过设置在其管口处的密封开关阀、导气管、通风机与室外排气管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施药口与出粮口兼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由于本实用新的熏蒸过程始终是在密封状态的粮囤中进行,也就是说,杀虫后囤内的熏蒸尾气排放不是直接释放到室内,而是通过排气口及连接的导气管和通风机将囤内毒气导引排放到室外安全处,从而有效解决了因熏蒸毒气留置室内而对人畜安全所带来的伤害,达到安全杀虫的目的。
另外,本实用新中底部的通风管的设置还可起到对仓内粮食进行通风降水兼降温的处理,用于解决入仓后的粮食水分偏高问题。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以下将结合实施例(附图)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农用家庭储粮通风杀虫粮囤包括粮囤本体1,设置在粮囤本体1侧下方的施药兼出粮口2,设置在粮囤本体1内腔底部的通风管3,以及安装在粮囤本体1侧上方的排气管口;所述通风管3的管口处设置有密封阀4;所述排气管口通过设置在其管口处的密封开关阀5、导气管6、通风机7与室外排气管8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操作使用方法如下:
可将本实用新型的储粮囤(或小仓)置于室内,关闭好出粮口2和排气口5后再入粮。如果粮食水分偏高,可在通风管3的通风口处连接通风机,进行通风降水降温。需要熏蒸杀虫时,经施药兼出粮口2施入熏蒸药剂(磷化铝片剂或丸剂),密封一定时间,或待粮食中害虫被杀死后,连接上导气管6和通风机7,并将排气管8的出口引到室外安全处。打开排气管口5处的密封开关阀和通风管3的管口处设置密封阀4,开启通风机排气,直直到粮囤内熏蒸气体浓度达到安全水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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