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95274.8 | 申请日: | 2009-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283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16 |
发明(设计)人: | 马殿光;刘新;高峰;孟祥玮;黄长虹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E02B3/04 | 分类号: | E02B3/04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凤 |
地址: | 300456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河 升降 护岸 结构 | ||
1.一种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在河内距离最低水边线一定距离的结构稳定柱,在所述结构稳定柱之间连接有浮堤单元,所述浮堤单元包括设置在金属丝笼网箱内的消能体和漂浮体,所述漂浮体位于消能体的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能体为若干竖立于钢丝笼内、两端与钢丝笼固接的多组由橡胶线组成的扁平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能体是由填充在金属丝笼网箱内对应位置的海绵形成的。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漂浮体是由填充在金属丝笼网箱内对应位置的橡胶形成的。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漂浮体由填充在金属丝笼网箱内对应位置的泡沫材料形成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稳定柱为钢筋混凝土柱。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河可升降式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稳定柱距离最低水边线小于等于30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未经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95274.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蓝牙通讯防误钥匙
- 下一篇:一种焦炉机车走行机构的位置纠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