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花爆竹点火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99218.1 | 申请日: | 2009-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409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16 |
发明(设计)人: | 齐铁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齐铁元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F23Q7/16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宏威 |
地址: | 156100***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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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花爆竹 点火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点火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烟花爆竹的燃放都是采用直接用手拿的点火用具点燃烟花爆竹的引芯,这种燃放方式非常危险,如果躲避不及很容易受伤,甚至造成残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现有烟花爆竹的点燃过程不安全的问题,从而提供一种烟花爆竹点火器。
烟花爆竹点火器,它包括电源、常开按钮开关、钨丝、至少两米长的第一导线和至少两米长的第二导线,电源的正极与常开按钮开关的动端连接,常开按钮开关的静端与第一导线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导线的另一端与钨丝的一端连接,所述钨丝的另一端与第二导线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导线的另一端与电源负极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钨丝固定在烟花爆竹的引芯上,人退至安全地带,按下常开按钮开关使钨丝通电,保持到钨丝变热将引芯燃着时松开常开按钮开关,即完成烟花爆竹的点火过程。本实用新型使用安全,适用于各种烟花爆竹的燃放场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电路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具体实施方式四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具体实施方式,烟花爆竹点火器,它包括电源1、常开按钮开关4、钨丝3、至少两米长的第一导线7和至少两米长的第二导线77,电源1的正极与常开按钮开关4的动端连接,常开按钮开关4的静端与第一导线7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导线7的另一端与钨丝3的一端连接,所述钨丝3的另一端与第二导线77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导线77的另一端与电源1负极连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所述的烟花爆竹点火器的区别在于,它还包括第一开关2和发光二极管5,电源1的正极与发光二极管5的正极连接,发光二极管5的负极与第一开关2的动端连接,第一开关2的静端与电源1负极连接。
本实施方式适用于夜间以及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三: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二所述的烟花爆竹点火器的区别在于,结合图2,它还包括外壳6,外壳6表面开有两个通孔,电源1位于外壳6中,发光二极管5固定在外壳6的一端,第一开关2和常开接钮开关4穿过外壳6上的两个通孔固定在外壳6的外表面。
具体实施方式四:结合图3说明本具体实施方式,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或三所述的烟花爆竹点火器的区别在于,它还包括一个夹子8和两个耐高温垫片9,两个耐高温垫片9分别固定在夹子8的两个夹片的内表面上,所述钨丝3固定在两个耐高温垫片9中一个的表面上。使用时将夹子8连同钨丝3一起夹在烟花爆竹的引芯上,免得脱离。
具体实施方式五: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四所述的烟花爆竹点火器的区别在于,电源1为干电池组。
具体实施方式六: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四所述的烟花爆竹点火器的区别在于,电源1为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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