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下行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00619.4 | 申请日: | 2009-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2788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周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顺 |
主分类号: | B63B35/83 | 分类号: | B63B35/83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宏威 |
地址: | 150521黑龙江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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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下 行走 | ||
1、水下行走器,它包括第一浮板(1)、第二浮板(2)、支撑架(3)、踏板(4)、枢接轴(7)和至少一根连接带(20),第一浮板(1)和第二浮板(2)枢接,所述第一浮板(1)和第二浮板(2)的外形以枢接轴(7)对称;所述支撑架(3)固定在所述枢接轴(7)上,踏板(4)位于支撑架(3)的上方,且与支撑架(3)滑动连接,所述踏板(4)的滑动方向与枢接轴(7)的轴向相同,连接带(20)固定在支撑架(3)上的与枢接轴(7)平行的一对侧边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连接带(20)的数量为两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第一浮板(1)和第二浮板(2)均为木质的浮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在于第一浮板(1)和第二浮板(2)均为塑料材质的浮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支撑架(3)为铁质、不锈钢或铝质的框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踏板(4)为铁质、不锈钢或铝质的踏板。
7、根据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螺杆(61)和螺母(62),螺母(62)固定在支撑架(3)上,螺杆(61)的前端穿过螺母(62)后与踏板(4)固定连接,所述螺杆(61)与枢接轴(7)相互平行。
8、根据权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两个支撑框架(8)和两个气囊(9),所述两个支撑框架(8)均与枢接轴(7)平行设置,所述两个支撑框架(8)分别位于踏板(4)的两侧并固定在支撑架(3)上,所述两个气囊(9)分别设置在两个支撑框架(8)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气囊(9)为可充气气囊。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下行走器,其特征在于踏板(4)通过至少一组滑动体与支撑架(3)滑动连接,所述每组滑动体均由一根连接杆(51)和两个滑环(52)组成,所述踏板(4)固定在连接杆(51)上,连接杆(51)的两端分别与两个滑环(52)固定连接,所述两个滑环(52)分别套在支撑架(3)上的与枢接轴(7)平行的一对侧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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