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移动意见箱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03748.9 | 申请日: | 2009-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36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闫秋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栾城县烟草专卖局 |
主分类号: | B60R11/00 | 分类号: | B60R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51430 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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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移动 意见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移动意见箱。
背景技术
在党中央提出了执政为民、科学执政的方针策略后,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倾听民众的声音。很多政府推出了市长热线、网上论坛等,但是对于偏远的地区,这些方式都不适用,而最实用的则是意见箱。意见箱这种方式早已存在,但是悬挂在各级政府门口的意见箱同样不利于偏远地区的群众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车辆移动意见箱,可以使得意见箱走遍大小山村,提高意见箱的使用率,方便群众。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移动意见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可移动基座,所述基座上固定有意见箱。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可移动基座为机动车,所述机动车车体上设有开口,所述意见箱固定于所述车体内,且所述意见箱的入信口与所述机动车车体上的开口重合。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车辆移动意见箱,包括可移动基座,所述基座上固定有意见箱。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移动意见箱,可以使得意见箱走遍大小山村,提高意见箱的使用率,方便群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结构部分剖视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如图1、图2所示,包括可移动基座,所述基座上固定有意见箱。所述可移动基座为机动车1,所述机动车车体上设有开口,所述意见箱2固定于所述车体1内,且所述意见箱2的入信口4与所述机动车车体1上的开口重合。这样意见信可以从入信口4投入意见箱2内,打开车门6可取出意见箱2内的意见信。在入信口4上方有流动意见箱标牌3,在车门6上设有车锁5。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他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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