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06859.5 | 申请日: | 2009-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92554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7 |
发明(设计)人: | 张大勇;徐晓展;商文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G05B15/02;G08B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田 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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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法院 安检门 | ||
1.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包括门框和横梁,以及设置在门框内的金属探测仪,其特征在于:在门框和横梁内或上还设有总控装置(11)、身份证读取装置(12)、图像采集装置(14)、报警装置(16、17)和触摸屏(13);所述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读取装置(12),触摸屏(13),报警装置(16、17)和图像采集装置(14)通过设置在门框和横梁内的线路与总控装置(11)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在门框上还设有打印设备(15),通过设置在门框和横梁内的线路与总控装置(11)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总控装置(11)设置在横梁内,报警装置(16、17)设置在横梁上,身份证读取装置(12)、图像采集装置(14)、打印设备(15)和触摸屏(13)设置在门框一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14)设置在触摸屏(13)上端,身份证读取装置(12)设置在触摸屏(13)下端,打印设备(15)设置在身份证读取装置(12)下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16、17)包括扬声器(16)和指示灯(17)。
6.如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总控装置(11)为PC机或服务器。
7.如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14)为摄像头或者数据照相机。
8.如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一种用于法院的安检门,其特征在于:在门框上还设有电源接口、RJ-45接口和USB接口,通过设置在门框和横梁内的线路与总控装置(11)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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