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圆柱形鞭炮安全燃放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3429.6 | 申请日: | 2009-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40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16 |
发明(设计)人: | 吴旭贞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旭贞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1082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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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圆柱形 鞭炮 安全 燃放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圆柱形鞭炮安全燃放器,尤其是涉及一种九个鞭炮组的圆柱形鞭炮安全燃放器,属于鞭炮安全燃放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技术的鞭炮燃放是由燃放人通过安全教育及掌握脸部回避等技巧的掌握后再根据燃放人的胆量来燃放的,存在着鞭炮质量问题而造成燃放者生命安全和观看者的生命安全,国家安全监察部门每年要化许多人力、物力来管理鞭炮燃放,但事故仍然不可避免,在本实用新型未作出之前,无九个鞭炮组的圆柱形鞭炮安全燃放器的使用,检索专利文献也无技术方案公开。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无九个鞭炮组的圆柱形鞭炮安全燃放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九个鞭炮组的圆柱形鞭炮安全燃放器,该鞭炮安全燃放器可把九个鞭炮放入圆柱形内的圆洞里而达到引燃安全、起爆安全、升空安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由大圆洞、圆筒体、长鞭炮、圆洞、横圆洞、导火索、圆洞壁、弹簧、脚组成,其特征在于圆筒体朝内部份留有露底大圆洞,形成圆柱形的圆筒体上有九个可放长鞭炮的圆洞,每个圆洞朝向外圆侧面,在圆洞中间部位的圆形侧面上留有横圆洞,使长鞭炮的导火索在横圆洞外部裸露,燃放者把圆柱形的脚放在地上,给横圆洞外部裸露的导火索用火点燃,即可使长鞭炮从圆洞内起爆升空,在圆洞的底部留有弹簧,可使长鞭炮在起爆时对弹簧产生的推力能保持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设计简单,使用安全,具有较大实用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1中1.大圆洞,2.圆筒体,3,长鞭炮,4.圆洞,5.横圆洞,6.导火索,7.圆洞壁,8.弹簧,9.脚。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由大圆洞1、圆筒体2、长鞭炮3、圆洞4、横圆洞5、导火索6、圆洞壁7、弹簧8、脚9组成,其特征在于圆筒体2朝内部份留有露底大圆洞1,形成圆柱形的圆筒体2上有九个可放长鞭炮3的圆洞4,每个圆洞4朝向外圆侧面,在圆洞4中间部位的圆形侧面上留有横圆洞5,使长鞭炮3的导火索6在横圆洞5外部裸露,燃放者把圆柱形的脚9放在地上,给横圆洞5外部裸露的导火索6用火点燃,即可使长鞭炮3从圆洞4内起爆升空,在圆洞4的底部留有弹簧8,可使长鞭炮3在起爆时对弹簧8产生的推力能保持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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