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尾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3716.7 | 申请日: | 2009-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51848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谢新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虞市群鑫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9/00;F21V5/00;F21V31/00;B60Q1/30;F21W101/14;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凤钦 |
地址: | 312353浙江省上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尾灯 | ||
1、一种汽车尾灯,包括面板以及通过安装板设置在面板内侧的发光体和线路板,其特征在于:装有所述发光体的安装板设置在一嵌置在面板上的透光盒体中,并且该透光盒体与装有发光体的安装板内侧之间覆盖有一层由防水材质制成的灌封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灯,其特征在于:装有所述线路板的安装板也设置在一嵌置在面板上的盒体中,并且该盒体与装有线路板的安装板内侧之间覆盖有一层由防水材质制成的灌封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灌封层采用环氧树脂材料浇灌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为LED灯,并且面板上嵌置的透光盒体有多个,每个透光盒体内均装有所述LED灯的安装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虞市群鑫电器有限公司,未经上虞市群鑫电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13716.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