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屋面采光通风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6822.0 | 申请日: | 2009-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21156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发明(设计)人: | 罗浩;徐万芹;万鹏;金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恒达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7/02 | 分类号: | F24F7/02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唐银益 |
地址: | 311223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屋面 采光 通风 | ||
1、一种屋面采光通风器,包括采光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两个气楼柱组合;每一个气楼柱组合均包括两根气楼柱,气楼柱垂直固定连接于屋面檩条;两根气楼柱的顶端固定安装一个水平支架,其长度大于两根气楼柱之间的距离,所述采光带固定安装于两组气楼架的水平支架上;气楼柱组合的两端还分别设置U形的气楼架,两个气楼架的开口对向布置;气楼架的下沿固定于屋面板,两个气楼架之间通过角钢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面采光通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楼架的外侧安装压型钢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面采光通风器,其特征在于,在气楼柱与屋面板的交界处设置泛水板;泛水板呈L形,其竖直的边固定于气楼柱,水平的边固定于气楼架下沿与屋面板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面采光通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采光板的宽度大于两根气楼柱之间的距离,但小于水平支架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面采光通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采光带是聚酯采光板。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任意一种屋面采光通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楼柱、气楼架和水平支架是角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恒达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杭州恒达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16822.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碎纸机机械定时安全保护装置
- 下一篇:烟气脱硫工程吸收塔区地坑搅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