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烟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9717.2 | 申请日: | 2009-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16871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03 |
发明(设计)人: | 金林宝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林宝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F24F7/013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平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中平 |
地址: | 311101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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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烟 | ||
1、一种吸烟灯,它包括吸烟灯体(11)、排气扇(3)和(7)、吸烟罩(2)、照明灯(1)和中心照灯(5),吸风罩(2)上开有进风口,中心照明灯(5)位于吸风罩(2)中心的灯孔内,其特征是:所述吸烟灯体(11)呈凹槽体,凹槽体的槽底中部开有吸孔,双口负压吸气总成(13)的吸口罩在吸孔上且位于吸烟灯体(11)的背面,吸烟罩(2)四角通过垫片(8)与凹槽体的槽底呈间距(4)配合且罩在槽底中部的吸孔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灯,其特征是:四个照明灯(1)分别位于吸烟灯体(11)的四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灯,其特征是:吸烟罩(2)与槽底间的间距为3~1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灯,其特征是:双口负压吸气总成(13)由壳体及两台负压抽气机(3)和(7)构成,壳体由左右两台负压抽气机腔构成且下端口为两台负压抽气机(3)和(7)各自的吸气口、上端口为两台负压抽气机(3)和(7)的共用排气口,两吸气口间为中心照明灯(5)安装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烟灯,其特征是:两台负压抽气机(3)和(7)的共用排气口腔内采用隔板(6)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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