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尘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21153.6 | 申请日: | 2009-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1416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顾林松;郑国威;毛怒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00 | 分类号: | A47L5/00;A47L9/00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平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中平 |
地址: | 310018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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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尘器 | ||
1、一种吸尘器,它包括垃圾箱盖和吸尘器主体,其特征是:垃圾箱盖与吸尘器主体间采用连杆移动机构连接,其垃圾箱盖两端或中间采用连杆移动机构与吸尘器主体间铰接且平移打开或平移关闭垃圾箱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是:所述的连杆移动机构为双臂双连杆移动机构,双连杆中两杆的一端采用销轴铰接且可转动,两杆的另一端且与垃圾箱盖及吸尘器主体铰接且可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是:所述的连杆移动机构为单臂双连杆移动机构,双连杆中两杆的一端采用销轴铰接且可转动,两杆的另一端分别与位于垃圾箱盖中部的连杆轴座及吸尘器主体铰连且可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是:与连杆轴座铰接的连杆一端采用销轴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是:与吸尘器主体铰接的连杆一端为双头凸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是:与吸尘器主体铰接的连杆连接轴孔内置有压簧且与双头凸轴一凸轴的一端相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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