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砂钢除尘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27878.6 | 申请日: | 2009-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2242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董宝渝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27/033 | 分类号: | B24B27/033;B24B55/06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展湖;张先芸 |
地址: | 400080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型砂 除尘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钢坯除锈的新型砂钢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一种砂钢除尘装置,其结构为:包括砂钢系统和除尘系统,所述砂钢系统包括支架,水平设置于支架上的吊砂轮和电机,所述吊砂轮通过传动皮带连接电机并可由其带动旋转;所述除尘系统包括随动吸风筒、输风筒、竖直设置的烟筒、引风电机,所述随动吸风筒设置于吊砂轮后方,所述输风筒连通于随动吸风筒与烟筒下端,引风电机设置于烟筒下端与输风筒相对的另一侧。这种砂钢除尘装置,专用于钢坯的除锈,其工作时,钢坯放置于吊砂轮处,吊砂轮由电机带动旋转与钢坯表面产生摩擦进行除锈,扬起的灰尘即可通过除尘系统,沿着随动吸风筒、输风筒、竖直设置的烟筒构成的排烟通道吸走排出。
这种现有的砂钢除尘装置,由于结构设置不合理的原因具有以下缺陷:由于其吊砂轮和电机之间为水平设置且直接靠一条传动皮带连接进行传动,传动皮带为直线结构,这样因为传动皮带传动距离过大,造成皮带振幅过大,且转速得不到可靠保证。同时在砂磨中高温砂粒会对皮带造成损害,时间一长皮带和皮带轮均因砂粒的磨损造成皮带变形,皮带轮槽也失去原有设计形状和尺寸,对传动过程造成严重影响。另外,因为吊砂轮传动皮带为直线结构,尺寸较长,沿砂轮切向飞出的颗粒飞行距离过大,且分散,不易收集。吊砂轮的结构又使风口不好安装,远离砂轮。造成工作中砂粒粉尘乱飞,收集困难,工人劳动环境恶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紧凑、除尘效果好、使用寿命长的新型砂钢除尘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砂钢除尘装置,包括砂钢系统和除尘系统,所述砂钢系统包括支架,设置于支架上的吊砂轮和电机,所述吊砂轮通过传动皮带连接电机并可由其带动旋转;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位于吊砂轮与电机之间还设置有一传动导轮,传动导轮与吊砂轮与电机之间靠传动皮带连接,吊砂轮与传动导轮之间的皮带为斜向上设置。其中,所述除尘系统包括随动吸风筒、输风筒、竖直设置的烟筒、引风电机,所述随动吸风筒设置于吊砂轮后方,所述输风筒连通于随动吸风筒与烟筒下端,引风电机设置于烟筒下端与输风筒相对的另一侧。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中,将原本吊砂轮与电机之间直线传动,改为在中间增设了一传动导轮,吊砂轮与传动导轮之间斜向设置,这样使得吊砂轮与电机之间传动结构为弓形,这样就减少了装置整体尺寸,使得砂钢除尘装置整体结构更紧凑。2、是便于安装砂轮机摆动的吸风筒,使吸风筒与砂轮的距离为最短,便于收集砂粒粉尘,使得除尘效果更好。3、增设的传动导轮,使得原有的一根较长的传动皮带改为了两根较短的传动皮带,这样就缩短了皮带长度,可较好地避开了砂粒对皮带和皮带轮的磨损,进而增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砂钢除尘装置,包括砂钢系统和除尘系统,所述砂钢系统包括支架1,设置于支架1上的吊砂轮2和电机3,所述吊砂轮2通过传动皮带4连接电机3并可由其带动旋转;其中,所述支架1上位于吊砂轮2与电机3之间还设置有一传动导轮6,传动导轮6与吊砂轮2与电机3之间靠传动皮带4连接,吊砂轮2与传动导轮6之间的皮带为斜向上设置,使得吊砂轮2与电机3之间的传动结构为弓形。其中,所述除尘系统包括随动吸风筒7、输风筒8、竖直设置的烟筒9、引风电机10,所述随动吸风筒7设置于吊砂轮2后方,所述输风筒8连通于随动吸风筒7与烟筒9下端,引风电机10设置于烟筒9下端与输风筒8相对的另一侧。本装置在对设备的保护、工作环境的改变都有积极的意义,能彻底改变传统的脏、乱、差局面。
本实用新型对于现有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地方在于增设了传动导轮6且将吊砂轮2与电机3之间的传动结构为弓形,这样,不仅使得设备整体结构更紧凑,传动皮带变短后寿命更长,且利于砂钢的灰尘进入到随动吸风筒内,大大增加了除尘效果。所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仅限于此具体实施方式,其还可以在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内做出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种种等同变形,比如其除尘系统,还可以是采用其他结构的除尘系统,但是只要其砂钢系统是采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1所限制的结构,就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2787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趸船与定位桩之间的连接结构
- 下一篇:下行孔煤层瓦斯测压水压剔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