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晶显示屏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33452.1 | 申请日: | 2009-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487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李超;韩喆;徐长远;王懿;刘红兵;任立海;余远辉;蔡楚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晶华显示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5180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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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屏 | ||
1.一种液晶显示屏,包括一上玻璃基板和一下玻璃基板,所述上玻璃基板和下玻璃基板之间的四周边缘处设有支撑体,且所述上、下玻璃基板之间密封有液晶体,所述上、下玻璃基板的内侧均覆设有二氧化硅SiO2层、聚酰亚胺PI导向层,所述上、下玻璃基板的外侧分别具有上偏光片及下偏光片,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多个像素,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玻璃基板上均匀设置有一层取代树脂黑膜的遮光金属膜,该金属膜上形成有多个对应所述像素的透光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设置在上玻璃基板的外侧,并设置在上玻璃基板与所述上偏光片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设置在上玻璃基板的内侧,并设置在上玻璃基板与所述二氧化硅SiO2层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设置在下玻璃基板的内侧,并设置在下玻璃基板与所述二氧化硅SiO2层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设置在上玻璃基板的外侧,并设置在上玻璃基板与所述下偏光片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酰亚胺PI导向层置于所述上、下玻璃基板的内侧的最外层。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的厚度范围为0.1微米到0.3微米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的厚度范围为0.2微米。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膜为铬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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