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造型发饰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39139.9 | 申请日: | 2009-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88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21 |
发明(设计)人: | 徐士凌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士凌 |
主分类号: | A45D8/16 | 分类号: | A45D8/16;A45D8/24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朱凌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市安***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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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造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造型发饰,可令头发包覆后再定位形成弯曲拱起型态的发饰。
背景技术
习知发饰具有多种型式,一般可将头发束合以增进发型整齐美感,如图23、24所示即为习知发饰结构之一,主要具二左、右夹合部1’、2’,并该二左、右夹合部1’、2’一侧具夹爪11’、21’,另一侧设置枢接部12’、22’,又于枢接部12’、22’位置设置弹簧3’,使得二夹合部1’、2’可藉由弹簧3’之弹性力夹合,并使二夹合部1’、2’间形成透空包覆部4’,并使夹发时头发贯穿包覆部4’上、下端。
而前述结构主要为将多数头发由较小空间的包覆部4’束合以防止头发松散,并可使头发束合整齐,但该发夹不能提供发型具较多变化,例如该发夹不能将扁平头型之后方头发定位成弯曲拱起型态,或者将头部前方头发定位拱形凸起造型,仍具使用功能不足的缺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提供一种可令头发包覆后再定位形成弯曲拱起型态的造型发饰。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造型发饰,其包含有:一发饰主体,具可包覆头发的包覆部,并该包覆部具透空上、下端,并使夹发时头发贯穿包覆部上、下端;一造型体,设于发饰主体上,并具数齿针,并该齿针方向对应前述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发饰主体收合使包覆部束合头发时该齿针未穿插头发,令发饰主体位移使造型体的齿针穿插未被包覆的头发以定位发饰主体位置。
该造型体与发饰主体一体成型。
该造型体由黏合或接合组件与发饰主体接合。
该造型体的齿针二侧具凸缘。
该发饰主体具左、右夹合部,并左、右夹合部具夹爪,并一端枢接并接合弹簧,可互为展开、收合,并左、右夹合部间具包覆部;夹发后左、右夹合部分别位于其夹合头发的左、右侧,又造型体一端与对应包覆部下端的夹爪接合,并使造型体的齿针由前述夹爪底部延伸出且对应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
该发饰主体具外、内夹合部,并外、内夹合部具夹爪,并一端枢接并接合弹性组件,可互为展开、收合;又外、内夹合部间具包覆部,并夹发后外、内夹合部分别位于其夹合头发的外、内侧,又造型体一端与内夹合部底部接合,并使造型体的齿针由内夹合部底部延伸出,并对应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
该发饰主体具二互为夹合之外、内夹合部,并外、内夹合部一端枢接,并接合弹性组件,并可互为展开、收合,且外、内夹合部间具包覆部,又造型体一端与内夹合部位置接合,并其齿针对应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
该发饰主体为二互为对应夹合之外、内夹合部,并外、内夹合部一端枢接,并另一端可扣合,并外、内夹合部间具包覆部,又造型体一端与内夹合部接合,并其齿针对应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
该发饰主体为具弹性的夹体,并该夹体具外、内夹合部,藉由其挠性弯曲展开或收合,并外、内夹合部间具包覆部,又造型体一端与内夹合部接合,并其齿针对应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
该发饰主体可为伸缩的束合体,并束合体上设置硬质接合体或板体,且束合头发时束合体内形成可包覆头发的包覆部,又于接合体或板体对应包覆部上、下贯穿方向设置造型体,并使造型体的齿针由接合体或板体下方延伸出。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主要是于发饰主体设有一具数齿针的造型体,并该造型体的齿针方向对应发饰主体的包覆部上、下端贯穿方向,在发饰主体包覆部束合头发时该齿针未穿插头发;之后再令发饰主体上移并使造型体的齿针穿插未被包覆的头发,使前述被包覆头发的上方位置形成弯曲拱形的发型,令头部扁平者的头部后方头发可呈现优美的发型形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夹发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A向剖视示意图;
图4为图2的B-B向剖视示意;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令头发呈拱形定位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剖视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造型体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造型体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夹发示意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夹发C-C向剖视示意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令头发呈拱形定位示意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令头发呈拱形定位剖视示意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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