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铣刀结构改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50468.3 | 申请日: | 2009-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2139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吕家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尖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C5/16 | 分类号: | B23C5/1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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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铣刀 结构 改良 | ||
1、一种铣刀结构改良,其特征在于,其由长度为18.0-30.0mm的钨钢刃部及长度为7.0-22.0mm的不锈钢柄部所组成,且所述钨钢刃部与所述不锈钢柄部之间形成衔接面,再以预设夹持机具从所述不锈钢柄部朝所述钨钢刃部方向夹持超过铣刀的衔接面位置4mm以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结构改良,其特征在于,所述钨钢刃部远离不锈钢柄部一侧形成有长度为4.0-12.0mm的切削刀刃,且所述切削刀刃的外径为0.4-3.2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结构改良,其特征在于,所述钨钢刃部与不锈钢柄部能利用焊接或强力粘着剂方式予以固定接合。
4、一种铣刀结构改良,其特征在于,其由回收的长度为小于18.0mm以下且大于4.1mm的钨钢刃部及长度为7.0-22.0mm的不锈钢柄部所组成,且所述钨钢刃部与所述不锈钢柄部之间形成衔接面,再以预设夹持机具从不锈钢柄部朝钨钢刃部方向夹持超过铣刀的衔接面位置4mm以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铣刀结构改良,其特征在于,所述钨钢刃部与不锈钢柄部能利用焊接或强力粘着剂方式予以固定接合。
6、一种铣刀结构改良,起特征在于,其由回收的长度为小于30.0mm以下且大于4.1mm的钨钢刃部及长度为7.0-22.0mm的不锈钢柄部所组成,且所述钨钢刃部与所述不锈钢柄部之间形成衔接面,再以预设夹持机具从不锈钢柄部朝钨钢刃部方向夹持超过铣刀的衔接面位置4mm以上。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铣刀结构改良,其特征在于,所述钨钢刃部与所述不锈钢柄部能利用焊接或强力粘着剂方式予以固定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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