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服装模特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60141.4 | 申请日: | 2009-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87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龚树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龚树森 |
主分类号: | A47F8/02 | 分类号: | A47F8/02;A41H5/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王雪梅 |
地址: | 322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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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服装模特 | ||
1.一种服装模特,包括底部支撑板(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部支撑板(1)上设置有一支撑柱(11),所述支撑柱(11)固定连接服装模特的右腿及股部(2);左腿(3)与右腿及股部(2)由第一卡扣机构(4)活动连接,所述左腿(3)的膝部由第二卡扣机构(5)活动连接;腰部由第三卡扣机构(6)活动连接,两肩部由第四卡扣机构活动(7)连接;颈部由第五卡扣机构(8)活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装模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扣机构(4)包括:设置于右腿及股部(2)的第一母扣(41),其圆形或椭圆形基体上对称设置两方孔(411);设置于左腿(3)上部的第一公扣(42)的形状与第一母扣(41)形状相匹配,其上对称设置的两方耳(421)可以插入第一母扣(41)上的两方孔(411)并可以相对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服装模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扣机构(5)包括第二公扣(51)和第二母扣(52);所述第二公扣(51)的形状与第二母扣(52)形状相匹配,可以插入第二母扣(52)并可相对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服装模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卡扣机构(6)包括第三公扣(61)和第三母扣(62);所述第三公扣(61)的形状与第三母扣(62)形状相匹配,可以插入第三母扣(62)并可相对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服装模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卡扣机构(7)包括第四公扣(71)和第四母扣(72);所述第四公扣(71)的形状与第四母扣(72)形状相匹配,可以插入第四母扣(72)并可相对转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服装模特,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卡扣机构(8)包括:一其下端为圆球状的第五公扣(81)、一设置于颈部上端的球窝状的第五母扣(82),所述第五母扣(82)的形状与所述第五公扣(81)相适配;还包括一扣环(83),所述第五公扣(81)置于第五母扣(82)上,将所述扣环(83)穿过第五公扣(81)的上端并扣设于第五母扣(82)上,使得第五公扣(81)相对于第五母扣(82)可以任意转到但不会脱出。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服装模特,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支撑板(1)与支撑柱(11)为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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