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使用辅助器的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66801.X | 申请日: | 2009-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718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阳国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阳国富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4 | 代理人: | 杨树民 |
地址: | 52356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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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使用 辅助 筷子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带有使用辅助器的筷子,包括筷子(1)和辅助器(2),其特征在于,辅助器(2)是由一个弹性连接片(3)和与其连接为一体的两个环套(4)所组成,两支筷子(1)分别插在两个环套(4)中筷尖对齐并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使用辅助器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环套(4)设有锥度,两个环套(4)外侧设有开口(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使用辅助器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辅助器(2)采用不锈钢或钛合金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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